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发改委相关意见,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原深圳市物价局《关于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管函〔2006〕21号),自2014年10月1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9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发改委相关意见,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原深圳市物价局《关于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管函〔2006〕21号),自2014年10月1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