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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第一阶段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12-01 00:00:00

深发改〔2016〕1423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第一阶段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

  二、实施时间:2017年1月1日。

  三、调价项目:

  (一)调降项目。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检查共252项。

  (二)取消项目。取消挂号费、单人房病房取暖费、双人房病房取暖费、三人以上病房取暖费、单人房病房空调降温费、双人房病房空调降温费、三人以上病房空调降温费7项。

  (三)调升项目。提高357项4级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217项综合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深圳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及本通知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各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梳理和对接,做好院内价格信息系统的调整等工作。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等价格公示制度,切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要耐心仔细做好宣传解释和解答工作,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阶段83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

  第一阶段83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