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6年版)》《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现将新产业动物房和体外诊断试剂新建项目开工前承诺书进行公开。如有异议,请径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反映。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755-2840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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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6年版)》《坪山区高新南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现将新产业动物房和体外诊断试剂新建项目开工前承诺书进行公开。如有异议,请径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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