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预警预防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2021年第2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6-16 14:51:53

  【预警因由】

  5月2日21时许,坑梓街道东联村3号1楼106室,因与燃气灶连接的软管脱落,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火灾,造成1人受伤。5月30日,位于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浪尾路60-4号的陈记越来越旺餐饮店发生一起液化石油气闪燃事故,造成3人受伤。6月13日,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目前已造成25人死亡,37人重伤。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全国上下即将迎来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关键时期,全力管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预警内容】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区防范燃气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深入排查整治

  一是前期开展的辖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交叉检查,各相关单位要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巩固成果,确保100%覆盖排查,100%整改闭环。二是进一步排查城中村、群租房、工厂宿舍等居民用气场所,切实消除隐患。三是大力推广运用泄漏自锁减压阀、熄火自动保护的灶具、专用卡箍、金属波纹管、燃气泄漏浓度报警仪等防泄漏科技手段。四是加大管道燃气进村入户的工作力度,针对已完成改造的城中村,加快清瓶的进度,从源头着力,消除城中村瓶装燃气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二、加大燃气管道保护力度

  住建部门要联合各管道燃气企业加大燃气管道保护的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强化燃气管道管理,加大管线的巡查力度,加强对燃气场站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尤其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及天然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和周边第三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地下管线保护的“六个100%”,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要坚持做到“送必检、送必宣、送必改”,由住建部门牵头落实,参考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的做法,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强化对用户的安全宣传,对重要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帮助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负有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各街道及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用气的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非法充装、使用不合格钢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燃烧器具等的危害,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规范正确的用气习惯,提升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