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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2号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00

  【预警因由】

  近期,随着汛期、暑期及旅游旺季的到来,全市发生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凸显。从全国范围旅游安全形势分析,5月28日,广东省江门台山市端芬镇凤凰峡漂流项目遭遇山洪暴发,导致部分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落水,已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6月4日,四川省广元市轮船公司“双龙号”游船在返回途中,突遇强烈阵风发生翻覆沉没,已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3人受伤。从近期季节特点情况分析,随着高考、中考相继结束,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且深圳市已全面进入主汛期,台风、强降雨、强雷暴、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多发,加上人流、车流、物流密集流动,诱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根据坪山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深入分析研判事故预警信息,立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监管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旅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切实增强旅游安全风险意识。新区文体旅游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强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意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并将旅游安全作为突发事件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会商研判旅游领域安全形势并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夏季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2.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区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经营管理企业、旅游娱乐场所等单位(下简称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旅游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配齐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定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旅游经营单位结合汛期及夏季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游乐设备及其他设施开展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旅游经营单位根据景区天气、水文、安全风险程度及承载容量等状况及时发出安全生产风险提示或预警信息,必要时采取果断措施,暂停开放或关闭景区,确保安全。

  3.强化重点部位(环节)安全管控。在交通安全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对旅游大巴、租赁客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控,坚决打击“营转非”大巴违规运输及摩托车、电动车违规载客行为。在游乐设施安全方面:要集中对大型娱乐设施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检修维护,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各类游乐设施安全运行。在新兴项目安全方面:要根据当前旅游领域新业态,重点加强对户外拓展、农家乐等新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严防“想不到”事故的发生。

  4.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汛期等气象信息,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为旅游经营单位及时、有效做好应对提供基础保障;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进行旅游出行安全、景区和旅游项目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提示、警示,提升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