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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3号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00

  【预警因由】

  “端午节”期间,广东省接连发生2起学生意外溺亡事故,共造成7名学生溺亡。其中,6月10日下午广东揭阳空港区南陇水库发生一宗意外溺水事故,致4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溺亡;同日,广东湛江徐闻县下洋镇4名小学生到村口一废弃烧砖堀里钓鱼时发生溺水事故,致3名小学生溺亡。深圳市防溺安全形势同样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2015 年5月至9月全市共发生溺亡事故21起,死亡26人。按溺亡地点分类,在沙滩海域发生溺亡事故6起,死亡7人;在水库(山塘)发生溺亡事故7起,死亡10人; 在酒店(小区) 游泳池发生溺亡事故3起,死亡3人;在公园发生溺亡事故1起,死亡2人;在其它区域发生溺亡事故4起,死亡4人。目前,暑期即将临近,市领导指示要求市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重点是防溺教育,同时要求各区、各街道、各工地加强安全监管措施,防范出现溺水事故。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防范淹溺事故工作措施,有效减少和防范溺亡事故发生,根据坪山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淹溺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办事处和新区公共事业局、经济服务局、城建局、城管局等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淹溺事故防范工作。

  1. 各相关旅游景区、酒店、小区物业、公园、水库、施工工地管理责任单位等要切实加强涉水区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职责;要加强巡查,特别是要强化禁止下水游泳或捞鱼等重点区域管控,对于发现的管理漏洞要及时予以堵塞;要规范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建设,并定期维护管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到位。

  2. 新区公共事业局要迅速行动,组织、指导各学校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警示教育课、印发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印发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提升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学生安全;要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监护看管。

  3.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山塘、水库、溪流河道、公园人工湖、工地积水形成的坑塘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强对溺亡事故多发点的防控、巡查力度,及时督促下属单位加强管理,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 水务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水库安全防范工作,从人防、技防、物防等方面采取必要管理措施,提高安全巡查频次和密度,坚决杜绝违规进入水库游泳或违规捕鱼等导致溺亡事故;对由于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水库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