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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6号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7-15 00:00:00

  【预警因由】

  每年下半年历来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6月25日6时16分左右,广东江门沈海高速恩平路段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碰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6月26日10时20分左右,湖南郴州宜凤高速宜章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5人死亡,13人受伤;7月1日21时30分左右,天津市津蓟高速宝坻区路段发生一起客车因爆胎失控翻坠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区、各街道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危化品运输、旅游运输等车辆的安全管控,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当前已经进入暑期及旅游旺季,来深游客数量将大幅上升,道路运输更趋繁忙,且夏季高温、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多发,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预警内容】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坪山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深刻吸取 “6·25”广东江门恩平沈海高速危化品运输车辆碰撞事故、“6·26”湖南郴州宜凤高速特别重大事故及“7·1”天津市津蓟高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及“法治通城2016”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坪山交通运输局要将广东“6·25”、湖南“6·26”及天津“7·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至本辖区的道路运输企业,督促各运输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夏季高温易发生爆胎、起火或因雨天发生侧滑、翻坠事故等情况,全方位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确保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行车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检验和检测力度和频次,特别是要加大对新国标实施前投入运营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快淘汰“单开门式”客运车辆,推广安装汽车遇险智能车窗玻璃自爆系统;三是强化对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驾驶技能;四是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分析道路运输车辆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押运、司乘等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2.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各办事处、坪山交通运输局、城建局、坪山公安分局和坪山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化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对长途客运、公交车、旅游包车、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加强对事故高发路段及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载、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旅游出行活动较多、危险化学品运输频密、泥头车多拉快跑等特点,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完善查处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道路运输企业,处罚一批违法当事人,确保旅游客运、危化品及余泥渣土运输市场秩序良好。

  3.加大暑期及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办事处、交通运输局、规土局、坪山公安分局和坪山交警大队要加强对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市政工程的排查力度,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严防发生次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针对景区周边路段进入旅游旺季易发生拥堵的特点,加强对公路隧道和拥堵路段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合理调配公交线路并适当增加运力,严厉打击小面包、私家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确保旅游景区交通安全;要根据汛期特点,对易积水区域、涵洞及存在山体滑坡风险的路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加强巡逻监控,严防汛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曝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交通安全出行宣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营造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针对性地制作紧急逃生设施使用宣传视频,并在公交车、旅游大巴、长途客车上频密播放,增强乘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要重点加强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装卸管理人员及押运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