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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8号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8-25 00:00:00

  【预警因由】

  据市气象局预测,近期将呈现前期阵雨频密,后期高温酷热天气多的特点,易引发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或高温中暑事故。8月4日凌晨,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河高新科技园河段河堤发生坍塌;8月10日上午7时40分,龙岗区龙岗街道利好工业园发生一起因暴雨导致围墙倒塌,造成3名路人死亡的灾害事件,必须充分吸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警惕。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坪山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发布全区防范后汛期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研判事故预警信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灾害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后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切实强化后汛期安全风险意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后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增强风险预判能力,坚决杜绝侥幸懈怠心理,加强与三防、气象、海洋、应急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动态,主动掌握灾害天气防御指令和预警信息,精心组织,超前部署,切实把后汛期各项防范措施做实、做细、做足。

  2.继续做好防高温安全生产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高温期间作息时间,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尤其是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等措施,严防中暑引发伤亡事件;安监局等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对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桶装化学品的现场管理,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消防监管大队要继续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高层地下建筑、“二(多)合一”小门店小作坊、住改商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决采取关停取缔等强制措施,严防火灾伤亡事故发生;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防“两客一危” 、货车等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受高温影响发生爆胎或自燃事故。

  3.切实加强雷暴天气安全管控。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重点防范局部大暴雨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对病险水库、河堤河道、涵洞及低洼易涝点的监测监控,加大对自然边坡和人工边坡、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市政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堤坝边坡塌方、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塔吊倒塌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关键设备、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等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4.提前做好防台风安全生产工作。城建局、城管局、坪山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各办事处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信息,切实加强对建筑幕墙、室外广告牌、路灯风力发电扇叶、塔吊、脚手架、老旧房屋、临建设施等易受台风影响重点部位监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防控措施,必要时划定安全戒备区域或撤离相关人员,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5.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后汛期气象信息,强化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将防御信息及时通知到受影响区域企业及有关人员,引导相关人员落实避险防范措施;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高温、台风、强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对常识,逐步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