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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6〕10号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6-09-18 00:00:00

  【预警因由】

  近期,深圳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现频发、多发趋势,2016年8月29日17时40分左右,位于坪山新区沙湖社区坪盐通道的隧道建设工程(市管项目)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预警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防控工作,根据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新区坪山交通运输局、城市建设局、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坪山公安分局和各办事处等单位要深刻吸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抓好建筑施工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建设工程领域事故的发生。        

        1.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按照《坪山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深坪安办〔2016〕258号)的安排部署,结合16大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职责、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坪山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城市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对存在未报建、无资质、超资质和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必须一律停工。

  4.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继续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审查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未取得许可前不得擅自进行施工,同时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监督指导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

  5.坪山公安分局要加强监管,依法严格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对涉及爆破作业的建筑工程,要加大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力度,核实操作员及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是否合法。   

        6.各办事处配合各单位加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各办事处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

  7.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手段,普及相关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施工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施工及急救知识,切实减少建设工程领域事故的发生。

  8.各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实施顶格处罚,以最严厉的问责,进一步督促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