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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2017〕3号

信息来源:坪山区 发布时间:2017-04-13 00:00:00

  【预警因由】

  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经历了7场台风和49场暴雨袭击,台风暴雨次数多、强度大,全市累计降雨量较近五年偏多50%。据预测:2017年汛期将从4月中旬持续到9月上旬,雷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将增多,降雨逐渐加强,对安全生产影响进一步加大,必须提前谋划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对工作。

  【预警内容】

  为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防控制度有关要求,特发布全区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请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深入分析研判训事故预警信息,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针对灾害天气变化情况,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因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一)切实强化汛期安全风险意识。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应急值守、巡查和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掌握灾害天气防御指令和预警信息,精心组织,提前部署,组织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解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

  (二)切实加强雷暴天气安全管控。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耦合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提前制定有效应对方案和措施;对易发生险情的病险水库、危险边坡、堤坝河道、隧道、涵洞、老旧围墙、临建设施、低洼地带、易涝点等重点部位,要树立警示标识并加强监测监控,必要时实施应急治理工程进行整治修复。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重点防范台风、雷暴、大风及局部强降雨等灾害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及防范应对,确保安全。区环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及坪山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涵洞、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建筑工地、堤坝河道、临建及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堤坝边坡塌方、地面塌陷、山体滑坡、塔吊、龙门吊倒塌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区安监局、各街道及消防监管大队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关键设备、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等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其他防汛防风安全风险点,如台风期间广告牌、玻璃幕墙、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四)强化预警和应急处置。各街道、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建设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从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对常识,逐步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要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强化有关部门之间以及与企业的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值班状态,提前落实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