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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深圳市亿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坪山新区 发布时间:2014-09-25 00:0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有关规定,坪山公安分局上报拟将深圳市亿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列为新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经研究,现同意将该单位列为新区重大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一、单位基本情况

  深圳市亿佳豪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二路38号B栋一楼,法定代表人:徐步前,该公司使用的是宿舍楼一层,面积250平方米,该建筑为四层的员工集体宿舍楼,高度为14米,建筑总面积2291平方米,该建筑于2007年6月已通过消防验收(深公消建验[2007]字BK0089号)。

  二、存在的隐患情况及判定情况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宿舍楼一楼设置丙类生产车间,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要求,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第5条第3项,直接判定该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相关要求

  (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属于本行业、本系统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坚决督促落实整改。

  (二)铁腕整治,严格执法。公安消防监管部门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须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对逾期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姑息。

  (三)强化报送,及时摘牌。公安消防监管部门要跟进整改,达到符合整改要求的,要及时上报新区消安委进行现场验收并予以摘牌销案。

  坪山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