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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有限空间企业专项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09:34:38

  为深刻吸取深圳一电镀开展污泥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事故的教训,根据市、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奋战三十天 全年保平安”工贸领域重点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切实采取坚决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2022年12月26日-27日,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对石井街道、马峦街道、坑梓街道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照有限空间“四条”(有限空间“四条”: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开展检查,发现石井街道石井社区福民路十号永力中展礼品(深圳)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存在货物占用疏散通道,马峦街道赤坳工业22号深圳市崯涛人乐精密化学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门口存在危险废物(危化品空桶)未及时放入专用仓库,坑梓街道牛昇路5号深圳市中络电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存在油墨酸化池临边捞渣作业无安全带防护措施等隐患,检查组已责令企业立即落实整改,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

  下一步,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抓好有限空间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辖区涉及有限空间单位落实好逐项排查企业有限空间“七个不”(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辖区有限空间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信息员:彭月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