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份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安全事故形势分析
7月份,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火灾(注:2021年起火灾事故起数统计口径与往年有所不同,2021年起把以往不纳入统计的垃圾、废弃物冒烟、草地冒烟和树叶着火等情况纳入事故起数,下同)和工矿商贸(含商贸制造、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下同)等各类安全事故26起,同比上升23.8%,较2019年上升85.7%,环比下降33.3%;死亡2人,同比下降50.0%,较2019年持平,环比增加2人;受伤2人,同比下降71.4%,较2019年下降60.0%,环比下降71.4%。其中,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下降75.0%,较2019年下降66.7%,环比增加1起;死亡1人,同比下降75.0%,较2019年下降50.0%,环比增加1人;受伤0人,同比持平,较2019年减少1人,环比持平。7月份各类安全事故数同比以及较2019年同期呈上升态势,环比则有所下降,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呈下降趋势,形势略有好转。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3起、死亡1人、受伤2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数,下同)同比分别下降62.5%、50.0%、71.4%,较2019年分别下降57.1%、50.0%、71.4%,环比分别下降50.0%、增加1人、下降71.4%。7月发生的亡人事故为高速公路事故,城市道路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向好。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22起(其中1起发生在惠州辖区)、死亡0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100.0%、持平、持平,较2019年分别上升214.3%、持平、持平,环比分别下降33.3%、持平、持平。其中,主要为电气火灾,共10起,占比45.5%。7月火灾数仍多发,小火亡人的事故风险仍然突出。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1起(建筑业事故)、死亡1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50.0%、下降50.0%、持平,较2019年及环比均分别增加1起、增加1人、持平。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频密,生产安全事故形势趋于严峻。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7月份,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森林火警0起,火警起数同比持平(2020年7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环比持平(今年6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7月份,全区共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9次,防汛IV级响应2次,防汛III级响应1次,防风关注级响应1次,防风IV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二、1-7月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安全事故形势分析
1-7月,全区共接报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安全事故205起,同比上升105.0%、较2019年上升68.0%;死亡9人,同比持平、较2019年下降10.0%;受伤37人,同比上升37.0%、较2019年下降14.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9起(电梯维修高坠事故1起,建筑业高坠事故1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上升50.0%、较2019年下降10.0%;死亡6人,同比及较2019年均上升20.0%;受伤6人,同比上升500.0%、较2019年下降25.0%。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因受火灾事故统计口径与往年不一致,事故总起数大幅上升,死亡人数同比持平,较2019年略有下降,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仍然是稳中有险、稳中有忧。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37起,同比上升23.3%、较2019年下降24.5%;死亡7人,同比上升40.0%、较2019年持平;受伤33人,同比上升26.9%、较2019年下降21.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于平稳。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166起,同比上升151.5%、较2019年上升137.1%;死亡0人,同比及较2019年均持平;受伤4人,同比及较2019年均上升300.0%。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各种小火灾高发,小火亡人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全区共接报2起(电梯维修高坠事故、建筑业高坠事故),同比下降50.0%、较2019年下降33.3%;死亡2人,同比下降50.0%、较2019年下降33.3%;受伤0人,同比、较2019年均持平。工矿商贸安全形势稳中有忧。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1-7月,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森林火警2起,火警起数同比增加2起(2020年1-7月接报森林火警0起),过火面积约7613平方米,区森林消防大队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火源,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1-7月,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21次,防汛IV级响应5次,防汛III级响应2次,台风关注级响应2次,防风IV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三、防范措施建议
(一)消防救援部门和各街道要结合我区夏季电线短路火灾形势严峻的特点,重点督促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的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防“三小”场所违规住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二)住建、水务等建设施工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监管,重点突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巡查,切实把“安全员建在班组”落到实处,做好项目施工现场的末端安全管理。督促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业前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违章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三)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要持续抓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重点工作,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紧盯辖区内交通要道和事故高发地,特别是做好学校、工地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行人、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四)各街道、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基层末梢。要进一步落实防台风“五个百分百”、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制度、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台风和强降雨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排查,及时处置隐患问题,筑牢防汛安全防线。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和抢险物资,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情况的救援准备。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