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份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事故形势分析
9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7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事故20起、死亡3人、受伤11人)分别下降35.0%、持平、下降36.4%,三项指标环比(事故9起、死亡2人、受伤2人)分别上升44.4%、50.0%、250.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2起(均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人、受伤2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分别下降33.3%、50.0%、持平。9月份三项指标环比均呈上升态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3人、受伤7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11起、死亡1人、受伤11人)分别下降36.4%、上升200.0%、下降36.4%,三项指标环比(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2人)分别上升133.3%、200.0%、250.0%。9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环比均呈上升趋势,道路交通事故形势趋于严峻。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发生火灾事故6起、死亡0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7起、死亡0人、受伤0人)分别下降14.3%、持平、持平,三项指标环比(事故5起、死亡0人、受伤0人)分别上升20.0%、持平、持平。火灾事故形势平稳可控。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分析。未发生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三项指标同比(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分别减少2起、减少2人、持平,三项指标环比(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分别减少1起、减少1人、持平。9月份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形势安全平稳。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9月份,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火警0起,火警起数同比减少1起(上年度9月接报火警1起),环比持平(今年8月接报火警0起),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9月份,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9次、IV级响应1次,防台风关注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二、1-9月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各类事故形势分析
1-9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和工矿商贸等各类事故121起、死亡15人、受伤36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162起、死亡17人、受伤59人)分别下降25.3%、11.8%、39.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8人、受伤3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14起、死亡9人、受伤7人)分别下降28.6%、11.1%、57.1%。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基本稳定。
1.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分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起、死亡9人、受伤35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66起、死亡10人、受伤58人)分别下降39.4%、10.0%、39.7%。道路交通事故形势呈现起伏波动态势,1-5月形势持续向好,6-7月呈大幅上升趋势,8月份呈下降趋势,9月份又呈上升趋势。
2.火灾事故形势分析。发生火灾事故75起、死亡0人、受伤1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89起、死亡0人、受伤1人)分别下降15.7%、持平、持平。1-9月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全区火灾事故形势平稳可控。主要火灾类型为电气火灾,共计46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61.3%。
3.工矿商贸和其他事故形势分析。发生建设施工领域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0人)分别下降14.3%、下降14.3%、持平。从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分析,地铁工程死亡2人,占比33.3%;建筑工程死亡2人,占比33.3%;小散工程死亡1人,占比16.7%;电力工程死亡1人,占比16.7%。从事故类型死亡人数分析,高处坠落死亡4人,占比66.7%;机械伤害死亡1人,占比16.7%;其它类型死亡1人,占比16.7%。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形势分析。1-9月,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火警7起,火警起数同比减少2起(上年度1-9月接报火警9起),均为非林地草皮火,其中1起属于龙岗区辖区范围,过火面积共约17平方米,区森林消防大队均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火源,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形势分析。1-9月,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22次,IV级响应5次、III级响应1次,启动防台风关注级响应4次、IV级响应2次,III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三、第四季度安全风险研判
第四季度进入秋冬季节,天气晴朗干燥,雨量减少。我区各类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生住宅火灾的风险。进入秋冬季节后,气温下降,居民用电环节逐渐增多,特别是电暖气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家庭燃气使用量将大幅上升,住宅火灾事故风险增加。
(二)发生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的风险。进入第四季度,建设施工领域进入生产建设活动黄金期、高峰期,今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赶工期、抢进度意愿更强烈,容易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疲劳作业导致事故高发。
(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临近岁末,道路运输特别是客运更趋繁忙,加之坪山区轨道建设工程破坏城市慢行系统导致人车混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四)发生工矿商贸领域事故的风险。一是工矿商贸领域进入传统的生产销售旺季,人员加班加点,设备超负荷运转,发生事故的概率增大;二是因空气干燥,工业企业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三是受寒冷天气影响,作业场所容易因关闭门窗导致通风不畅,有毒有害气体容易积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
(五)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10月起我区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随着气象条件转为干燥少雨,以及秋冬季植被干枯、林下可燃物逐渐增多等因素,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增高。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提高底线思维意识。各街道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10月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近期其他省市重大事故教训,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形势平稳。
(二)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街道办要针对秋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结合我区实际,突出“三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再生资源回收、出租屋、地下建筑、物流仓储、电池生产储存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部位执法检查,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三)全力压降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事故。一是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科学施工、严格管理,坚决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加大对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安全施工作业要求的,坚决采取停工整顿等强制措施,严防在建工地发生伤亡事故。二是各街道办要加强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巡查检查,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四)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风险防控工作。一是交轨中心牵头开展围挡沿线慢行系统事故隐患排查。二是交警部门要督促已许可的占道施工单位对围挡沿线事故隐患自查自纠。三是交警部门要打击拒不整改事故隐患、不按许可的方案改造慢行系统的违法行为。四是交通、交警部门要对慢行系统因占道施工改造导致的事故隐患建立巡查、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五是交警部门要研究并防范许可后占道施工临时调整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五)提升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防范能力。应急管理部门及各街道办安监部门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从源头管控、动态监控、本质安全、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提升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防范能力。
(六)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各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各类扑火队伍做好应急备勤,保持百分之八十以上备勤率,并做好各类扑火机具设备的维护检修,保持良好工况,做好随时出动扑火准备。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