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份基本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
5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23起,死亡2人,受伤4人;同比(事故16起,死亡0人,受伤8人)事故起数上升43.8%,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50.00%;环比(事故10起,死亡0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上升130.00%,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上升300.00%。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0起)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0人,受伤3人;同比(事故7起,死亡0人,受伤8人)事故起数下降57.1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2.50%;环比(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均上升200.00%,死亡人数持平。
2.火灾事故情况。发生火灾事故18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9起,死亡0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上升100.0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环比(事故9起,死亡0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上升100.0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发生建设施工领域的工矿商贸事故2起(市管项目),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0起)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持平;环比(事故0起)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5月份,全区共接报火警0起,火警起数同比持平(上年度5月接报火警0起),环比减少3起(今年4月接报火警3起)。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5月份,全区启动防汛IV级响应1次,防汛关注级响应8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二、1-5月基本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
1-5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59起,死亡5人,受伤10人;同比(事故87起,死亡6人,受伤31人)事故起数下降32.2%,死亡人数下降16.7%,受伤人数下降67.7%。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7起,死亡3人,受伤7人)事故起数下降57.1%,死亡人数下降33.3%,受伤人数下降85.7%。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3人,受伤9人(含2月份、3月份各1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32起,死亡3人,受伤30人)事故起数下降59.4%,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70.0%。
2.火灾事故情况。发生火灾事故44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52起,死亡0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下降15.4%,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持平。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同比(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下降和死亡人数均下降33.3%,受伤人数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5月,全区共接报火警5起,火警起数同比持平(上年度1-5月接报火警5起),均为非林地草皮火,其中1起属于龙岗区辖区范围,过火面积共约17平方米,区森林消防大队均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灭火源,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5月,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8次、防汛Ⅳ级响应2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三、全区形势分析
(一)5月份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5月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分别上升43.8%(增加7起)、增加2人;环比(事故10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环比均上升,分别上升130.0%(增加13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上升300.0%(增加3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街道要加强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道路交通形势持续平稳。5月份,事故起数同比起数下降57.1%,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2.5%。从交警大队提供的数据来看,各街道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上仍存在短板。
3.火灾事故形势持续上升。5月份,发生火灾事故18起,起数同比环比均呈上升趋势,主要为电气火灾,占比55.6%。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供电线路运行安全检查,确保坪山区供电线路运行稳定,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
4.工矿商贸事故形势不容乐观。5月份,接连发生2起建设施工领域的工矿商贸事故,造成2人死亡,各建设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下,强化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建设工程领域事故的发生。
5.要高度关注自然灾害风险。5月份,主要气候特点为“天气炎热,降水前少后多,强雷雨多发”。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份我市进入龙舟水集中期,降水频密,强度强、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常伴强对流天气,天气炎热。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管道疏通、危险边坡治理、水库隐患排查等汛期准备工作。
(二)1-5月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5月,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2%(减少28起)、下降16.7%(减少1人)、下降67.7%(减少21人)。
2.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降幅明显。1-5月,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9.4%(减少19起),受伤人数同比下降70.0%(减少21人)。根据交警大队提供数据分析,涉行人、电动车的事故较多,主要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3.火灾事故高发。1-5月,发生火灾事故44起,占各类事故总数的74.6%,占比较高。其中,电气火灾为主要起火原因,共计26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59.1%。
4.工矿商贸事故形势稳中有忧。1-5月份,发生2起建设施工领域亡人事故,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3.3%。在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形势下,施工工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规违章操作、岗前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细致、安全监管措施未有效落实等各种因素叠加,导致建设工程领域事故风险较大。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5·10”碧岭街道火灾事故教训,聚焦重点、精准施策、群防群治,围绕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及场所,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在持续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大局。
(二)各街道办和住房建设、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5月份我区2起建设施工亡人事故教训,务必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全面摸清本辖区、本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制定防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故专项检查方案;对风险较高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抽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冒险作业的,坚决采取停工整顿、红黄牌警示等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要继续严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要严控源头,强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联合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二是强化宣传,创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复工复产复学为契机,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四)消防救援大队要针对近期我区火灾事故高发的态势,深刻分析事故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聚焦“三小”场所、低端企业等重点场所,持续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作业等行为,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单位,要认真吸取“5·22”饶平县校车侧翻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涉校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各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龙舟水”防御,紧盯“龙舟水”后地质灾害、地面坍塌风险,加强河道上盖物业、削坡建房、边坡、老旧房屋、挡墙、围墙、河道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固防护措施;加强对雨水篦子和下水道的定时疏通清理,提前预置积水内涝处置力量,全力做好下一轮强降雨天气应急准备工作;严明防汛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