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4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20起,死亡2人,受伤9人。同比(事故27起,死亡3人,受伤9人)起数下降25.93%,死亡下降33.33%,受伤持平;环比(事故19起,死亡3人,受伤9人)起数下降5.26%,死亡下降33.33%,受伤持平。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1人,受伤9人;同比(事故10起,死亡3人,受伤9人)起数持平,死亡下降66.67%,受伤持平;环比(事故8起,死亡1人,受伤9人)起数上升25%,死亡持平,受伤持平。
(2)消防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9起,无伤亡。同比(事故17起,无伤亡),起数下降47.06%;环比(事故9起,无伤亡)起数持平。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同比(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增加1人。环比(起数2起,死亡2人)起数减少1起,死亡减少1人。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4月,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4人)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下降75%;环比(事故3起,死亡2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下降50%,受伤下降50%。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共接到非林地火警2起,火警起数同比持平(火警2起),环比上升50%(火警1起),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二、1-4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1-4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72起,死亡6人,受伤23人。同比(事故82起,死亡10人,受伤20人)起数下降12.2%,死亡下降40%,受伤上升15%。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6起,死亡3人,受伤23人;同比(事故26起,死亡9人,受伤20人)起数持平,死亡下降66.67%,受伤上升15%。
(2)消防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43起,无伤亡。同比(事故55起,无伤亡)起数下降21.82%。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无受伤;同比(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起数增加2起,死亡增加2人。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1-4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受伤3人。同比(事故7起,死亡6人,受伤7人)起数下降28.57%,死亡下降50%,受伤下降57.14%。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共接到火警5起,火警起数同比上升25%(火警4起),过火面积约13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三、全区形势分析
(一)4月形势分析
4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防灾减灾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各类事故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这三项主要指标,同比、环比呈现“两降一持平”,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道路交通形势趋于平稳。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66.67%,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但仍不可放松,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两轮电动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从事故主体分析,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为主要事故主体。其中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8辆(占42.11%),,两轮电动车4辆(占21.05%),行人4个(占21.05%),二是从直接原因分析,主要是驾驶员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加之驾驶员的疏忽大意,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采取保护现场措施和报警处理。
2.消防火灾形势平稳。4月份坪山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4月份共发生9起火灾,同比起数下降47.06%,但住宅(宿舍)、工厂火灾依然高发,各发生火灾3起,占33.33%;且多为电气原因引起的,电气火灾占66.7%。我区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天气,空调等电气设备使用剧增,用电负荷加大,电气火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
3.工矿商贸形势不容乐观。4月份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该事故为一起电梯高坠死亡事故,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4.自然灾害风险不容忽视。夏季即将来临,容易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强雷暴、大风和高温等极端天气,发生森林火灾、台风暴雨、滑坡、泥石流、高温酷暑等灾害的风险极速上升,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压力进一步增大。
(二)1-4月份形势分析
从1-4月综合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事故主要指标同比下降。1-4月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2%、40%;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8.57%、50%、57.14%;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6.67%;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1.82%。
二是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趋于严峻。1-4月份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死亡人数占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50%;同比事故起数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200%。从事故类型分析,3起事故分别为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均为在日常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发生率较高的生产安全事故,集中反映出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
三是部分街道事故较为集中。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各类事故高发,坪山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3起,占31.94%(其中,火灾15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34.88%;道路交通事故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26.92%;工矿商贸事故1起,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33.33%);死亡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3.33%;受伤5人,占总受伤人数的21.74%。坑梓街道发生各类事故17起,占23.61%(其中,火灾7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16.28%,道路交通事故9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4.62%,工矿商贸事故1起,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33.33%);死亡2人,占全区总死亡人数的33.33%;受伤9人,占总受伤人数的39.13%。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永欣书记、李勇区长在书记办公会和区长办公会上的指示要求,及省、市、区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掌握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狠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纲带目、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落实三防责任人责任,加强值班值守,提前做好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导致坍塌、垮塌的设施设备、危险场所和部位加强安全检查,突出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涵洞、堤坝河道、围墙挡土墙、房屋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渣土受纳场、临时建筑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同时要落实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严防山林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三)消防监管部门要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快推进老旧电气线路改造项目的开展,强化城市安全用电远程监控预警系统的推广安装,从严查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线乱拉乱接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电气火灾发生风险。
(四)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百日、“禁摩限电”、泥头车、货运车辆、营运车辆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坪安第一课,幸福坪山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交警大队会同各街道继续加强“戴头盔、保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罚和教育力度。
(五)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提高市民安全素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内容,坚持“全员覆盖,培训到人”的原则,做好“坪安第一课,幸福坪山人”安全培训教育活动,要针对各自监管领域及辖区特点,通过各种渠道,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基础性、全覆盖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