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5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17起,死亡1人,受伤8人。同比(事故14起,死亡3人,受伤5人)事故起数上升21.43%,死亡人数下降66.67%,受伤人数上升60%;环比(事故20起,死亡2人,受伤9人)事故起数下降15%,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11.11%。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7起,无人员死亡,受伤8人;同比(事故6起,死亡1人,受伤5人)事故起数上升16.67%,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上升60%;环比(事故10起,死亡1人,受伤9人事故起数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11.11%。
(2)消防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9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事故6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上升50%;环比(事故9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持平。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同比(事故2起,死亡2人,无受伤)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持平。环比(事故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均持平。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5月,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同比(事故2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持平;环比(事故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均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随着汛期来临,我区降雨量增多,森林火险等级降低,全区共接报森林火警0起,火警起数同比(火警1起)下降100%,环比(火警2起)下降100%,全区森林防火形势缓和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二、1-5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2019年1-5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89起,死亡7人,受伤31人。同比(事故96起,死亡13人,受伤25人)事故起数下降7.29%,死亡人数下降46.15%,受伤上升24%。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33起,死亡3人,受伤31人;同比(事故32起,死亡10人,受伤25人)事故起数上升3.13%,死亡人数降70%,受伤人数上升24%。
(2)消防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52起,无伤亡。同比(事故61起,无伤亡)事故起数下降14.75%。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无人员受伤;同比(事故3起,死亡3人,无人员受伤)事故起数上升33.33%,死亡人数上升33.33%。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19年1-5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4人,受伤7人。同比(事故11起,死亡9人,受伤9人)事故起数下降27.27%,死亡人数下降55.56%,受伤人数下降22.22%。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2019年1-5月全区共接报森林火警5起,火警起数同比(火警5起)持平,过火面积共约13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无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
三、全区形势分析
(一)5月形势分析
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防灾减灾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各类事故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这三项主要指标,环比呈现“三降”,同比死亡人数呈现下降,但同比事故起数及受伤人数有所上升。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道路交通形势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这三项主要指标环比均有所下降,同比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同比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16.67%和60%,需要引起关注。从事故主体分析,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行人为主要事故主体,其中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车)7辆(占58.33%),行人5人(占41.66%);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导致的事故有所好转,事故起数2起,环比(起数4起)下降50%。
2.消防火灾形势趋于严峻。全区5月份共发生火灾9起,火灾起数同比上升50%,未发生较大火灾。从起火原因分析,电气类火灾6起,仍居首位,占比高达66.7%,我区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天气,空调等电气设备使用剧增,用电负荷加大,电气火灾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五一”假期期间接连发生2起工厂火灾事故,工业区排查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5月28日石井街道田心社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故障事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不可放松。
3.工矿商贸形势不容乐观。5月份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该事故为一起高坠死亡事故,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4.自然灾害风险不容忽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月份深圳天气将呈“持续性强降水风险高,有台风影响”的特点,预计月内将进入龙舟水集中期,并可能叠加台风影响,发生森林火灾、台风暴雨、滑坡、泥石流、高温酷暑等灾害的风险增高,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压力进一步增大。
(二)1-5月份形势分析
从1-5月综合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事故主要指标同比下降。1-5月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7.29%,46.15%;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7.27%,55.56%,22.22%;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66.67%;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1.82%。
二是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趋于严峻。工矿商贸事故呈抬头之势,今年3月份以来,已连续第三个月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全区1-5月份共4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占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54.17%,同比事故起数上升33.33%,其中坑梓街道事故起数2起占全区的50%。从事故类型分析,高坠事故2起,位居第一,其余2起分别为坍塌和机械伤害,主要反映出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
三是部分街道事故较为集中。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各类事故高发,坪山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5起,占28.74%(其中,火灾17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33.3%;道路交通事故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21.88%;工矿商贸事故1起,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25%);死亡2人,占总死亡人数的28.57%。坑梓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2起,占25%(其中,火灾7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13.72%,道路交通事故9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9.39%,工矿商贸事故2起,占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50%);死亡2人,占全区总死亡人数的28.57%;受伤9人,占总受伤人数的41.94%。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深刻吸取近期工矿商贸事故教训,认真剖析事故发生原因及规律,加强风险管控和事故警示教育,重点防范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坑梓街道要持续强化监管高压态势,突出执法检查、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压降工矿商贸事故,其他街道也要举一反三,找准事故高发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扭转当前不利局面。
(二)消防监管部门要分析研判夏季高温、用电集中,易发生火灾的形势特点,对老旧高层建筑、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办公楼、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等电气火灾高发区域和场所,全面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同时全面加强居民住宅和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的情况,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一是受地铁施工、房屋拆迁及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影响,辖区普遍存在占道、改道等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对不符合要求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施工项目要立即停工整改;二是结合坪山区道路交通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强化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为抓手,结合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及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精准打击,形成道路交通监管执法高压严管常态。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多变的气候特点,及早制定和完善恶劣天气管控预案,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实战演练,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恶劣天气道路安全畅通,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四)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充分发挥安全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密切关注恶劣天气预测预报、行业预警信息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要求,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五)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以月促年,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医院、道路运输平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科技活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公众开放日等具有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切实普及行业领域安全知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