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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6月份及上半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7-10 09:57:00

  一、6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6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21起,死亡2人,受伤7人。同比(事故25起,死亡5人,受伤6人)事故起数下降16%,死亡人数下降60%,受伤人数上升16.67%;环比(事故17起,死亡1人,受伤8人)事故起数下降23.53%,死亡人数上升100%,受伤人数下降12.50%。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2人,受伤7人。同比(事故8起,死亡3人,受伤6人)事故起数上升25%,死亡人数下降33.33%,受伤人数上升16.67%;环比(事故7起,死亡0人,受伤8人)事故起数上升42.86%,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下降12.50%。 

  (2)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1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事故15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下降26.67%;环比(事故9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上升22.22%。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无人员受伤。同比(事故2起,死亡2人,无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环比(事故1起,死亡1人,无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6月,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同比(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均下降100%;环比(事故1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100%。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随着汛期来临,我区降雨量增多,森林火险等级降低,全区共接报非林地火警1起,火警起数同比(火警1起)持平,环比(火警0起)增加1起,全区森林防火形势缓和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13次,IV级响应1次,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1-6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6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110起,死亡9人,受伤38人。同比(事故119起,死亡17人,受伤29人)事故起数下降7.56%,死亡人数下降47.06%,受伤上升31.03%。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43起,死亡5人,受伤38人。同比(事故38起,死亡12人,受伤29人)事故起数上升13.16%,死亡人数下降58.33%,受伤人数上升31.03%。 

  2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63起,无伤亡。同比(事故76起,无伤亡)事故起数下降17.11%。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无人员受伤;同比(事故5起,死亡5人,无人员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20%。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6月,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4人,受伤7人。同比(事故15起,死亡13人,受伤11人)事故起数下降46.67%,死亡人数下降69.23%,受伤人数下降36.36%。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全区共接报森林火警6起,火警起数同比(火警6起)持平,过火面积共约63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28次、IV级响应7次、III级响应1次,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全区形势分析 

  (一)6月形势分析 

  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防灾减灾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和60%;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主要指标呈现“四下降”,同比、环比均下降100%;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具体表现为以下特点。 

  1.道路交通形势趋于严峻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环比均有所上升,分别为25%、42.86%,其中亡人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需进一步压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上升势头。从事故主体分析,小型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和两轮电动车为主要事故主体,其中小型车13辆(占59.09%),两轮电动车6辆(占27.27%)。 

  2.火灾形势稳定,但火灾风险不容忽视全区6月份共发生火灾11起,同比下降26.67%,按起火原因分析,其他类火灾(小车着火、挖掘机着火)高发,共4起,占50%,其中小车着火3起;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有所减少,共3起,占37.50%;生产作业类火灾1起,占12.50%。在发生的8起火灾中,交通工具火灾突出,多为线路故障引起,需引起高度关注。 

  3.工矿商贸形势平稳,但事故压降任务依然艰巨全区6月份虽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但数据显示,去年7月份全区共发生3起工矿商贸事故,造成3人死亡。形势仍不乐观,必须引起重视,坚决遏制事故反弹势头。 

  4.自然灾害风险不容忽视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7月初和下旬可能有台风进入我市500公里范围,需提前落实防台防涝措施,关注台风叠加季风出现持续强降水的风险。同时,7月上旬将出现持续强降水,累计雨量大,积涝水浸和地质灾害风险高,重点做好市政工程、建筑工地、低洼易涝区、危险边坡和危房旧屋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相关防范措施。 

  (二)1-6月份形势分析 

  1-6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总体稳,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但第三季度历来是各类死亡事故高发期,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受高温、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事故防控压力依旧较大,具体表现为以下主要特点: 

  1.工矿商贸领域安全形势趋于好转1-6月份,全区发生工矿商贸事故共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下降20%,连续3个月发生工矿事故的上升势头终止。但进入下半年,生产经营活动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人员易出现疲劳现象,发生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的风险加大。 

  2.火灾事故占各类事故总数比例较高。1-6月份,全区火灾事故发生63起,占各类事故总数的57.27%,占比较高。从起火原因分析,电气火灾28起,占44.44%;主要起火场所住宅,共30起,占47.62% 

  3.道路交通形势平稳1-6月份,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有所上升,受伤人数上升较为明显为31.03%,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33%。导致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是驾驶员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共30起(占69.77%)。 

  4.部分街道事故占比较大。1-6月份,坑梓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7起,占全区24.77%,死亡4人,总死亡人数44.44%;受伤9人,占总受伤人数的40.5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39.53%;坪山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9起,占全区26.61%;死亡2人,总死亡人数22.22%其中,火灾19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30.16%;道路交通事故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20.93%。龙田街道发生各类事故23起,占全区21.10%;死亡2人,总死亡人数22.22%其中,火灾14起,占火灾事故总数的22.22%;道路交通事故7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的20.93%。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部门要结合夏季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本行业、本辖区事故原因,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把问题和风险摸透找准,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高坠、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风险,要从源头治理的角度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坪山消防大队和各街道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突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城中村和“三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针对第三季度持续高温多雨天气,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易引发触电事故的特点,要全面开展用电安全检查,一是要加强居民住宅和出租屋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情况,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二是深刻吸取全市近期发生的电热水器漏电致死事故,深入开展电热水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针对地线与防漏电保护装置这两大安全措施的检查,要采取强制性措施,逐户检查落实到位。 

  (三)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单位,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一是要持续深入开展禁摩限电、道路交通设施、重点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等专项整治,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设、切实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强化“两客一危”、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严查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是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力度,保持“严管、严防、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地铁16号线“6·29”地面塌陷事故教训,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对可能受到汛期等极端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提前部署针对性防御措施,严防积水、地面坍塌、滑坡等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发生 

  (五)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宣传的态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宣传汛期安全生产、夏季防火及道路交通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