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9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21起,死亡4人,受伤11人,同比(事故23起,死亡1人,受伤7人)事故起数下降8.70%,死亡人数上升300%,受伤人数上升57.14%;环比(事故20起,死亡4人,受伤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20.00%。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1人,受伤11人,同比(事故9起,死亡1人,受伤7人)事故起数上升22.22%,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57.14%;环比(事故6起,死亡2人,受伤5人)事故起数上升83.33%,死亡人数下降50.00%,受伤人数上升120.00%。
(2)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7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事故14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下降50.00%;环比(事故12起,无人员伤亡)事故起数下降41.67%。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较去年同期(事故0起,死亡0人)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环比(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上升50.00%,死亡人数上升50.00%。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9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2人。较去年同期(事故1起,死亡0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下降300.00%,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其中,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1起,受伤2人。较去年同期(事故1起,受伤1人)事故起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人;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无人员受伤,较去年同期(事故0起,死亡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3起和3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9月份,全区共接报非林地火警1起,火警次数较去年同期(接报火警0起)增加1起,较上个月(接报火警0起)增加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区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可控。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9月份,全区共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1次,启动防台风关注级响应2次、IV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二、1-9月份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1-9月份,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工矿商贸和火灾等各类事故164起,死亡18人,受伤60人,同比(事故176起,死亡29人,受伤58人)事故起数下降6.82%,死亡人数下降37.93%,受伤人数上升3.45%。
(1)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67起,死亡10人,受伤59人,同比(事故64起,死亡19人,受伤51人)事故起数上升4.69%,死亡人数下降47.37%,受伤人数上升15.69%。
(2)火灾事故情况。火灾事故89起,死亡0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104起,死亡2人,受伤7人)事故起数下降14.42%,死亡人数下降100.00%,受伤人数下降85.71%。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情况。发生工矿商贸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8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9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起,死亡10人,受伤10人。同比(事故24起,死亡20人,受伤15人)事故起数下降33.33%,死亡人数下降50.00%,受伤人数下降33.33%。其中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2人,受伤10人,同比(事故16起,死亡12人,受伤1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50.00%、83.33%和33.33%;工矿商贸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8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1-9月份,全区共接报火警9起,火警次数较去年同期增加3起(上年度1至9月接报火警6起),其中,1起属于龙岗辖区范围,8起为非林地火警,累计过火面积约68平方米,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区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可控。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情况。1-9月份,全区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44次、IV级响应11次、III级响应3次,启动防台风关注级响应7次、IV级响应3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三、全区形势分析
(一)9月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9月份,各类事故死亡数和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较为明显,死亡人数4人,同比上升300%,受伤人数11人,同比上升57.14%;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
2.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势头。9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2.22%(增加2起),环比上升83.33%(增加5起);受伤人数同比上升57.14%(增加4人),环比上升120.00%(增加6人),事故防控力度需进一步增强。
3.消防安全形势平稳。9月份,共发生7起火灾事故,其中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高,共2起,占全区火灾总数的28.5%;住宅、电动车、工厂、餐饮场所、垃圾及废弃物火灾各1起,各占全区火灾总数的14.3%。
4.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平稳。9月份,主要气候特点为“降雨减少减弱,有台风影响,天气转干燥”。据气象部门预测,10月天气持续干燥,森林火险风险高,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消防安全管理;10月中旬至下旬有弱冷空气活动,需关伴随而来的大风天气,可能对高空户外作业产生影响。
(二)1-9月形势分析
1.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9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呈现“双下降”,分别下降6.82%(减少12起)、37.93%(减少11人)。
2.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指标保持下降。1-9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33%(减少8起)、50.00%(减少10人)和33.33%(减少5人)。
3.道路交通风险不容忽视。1-9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同比下降47.37%,但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均有所上升分别为4.69%,15.69%。据分析,小型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轿车)和两轮电动车为主要事故车辆类型,其中小型车68辆(占57.63%),两轮电动车26辆(占22.03%)。
4.大部分街道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月,坪山街道各类事故死亡3人,较去年同期减少2人;坑梓街道各类事故死亡4人,较去年同期减少5人;龙田街道各类事故死亡3人,较去年同期减少2人;石井街道各类事故死亡4人,较去年同期持平;马峦街道各类事故死亡1人,较去年同期减少4人;碧岭街道各类事故死亡3人,较去年增加2人。
四、防范措施建议
(一)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9月6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针对秋冬季森林防火特点,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火源管控、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优化力量配置,完善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二)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通过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及微信、微博等各类公共媒体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营造人人关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三)坪山消防大队和各街道要针对秋季火灾事故多发特点,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再生资源回收、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城中村和“三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涉及亡人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坪山交警大队等单位要吸取江苏“9.28”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突出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汽修企业、运输企业等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道路交通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教育力度,严查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危险驾驶和车辆“带病上路”等危险行为。(信息员:谢嘉豪)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