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份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均持平。环比分别减少2起、减少2人(3月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无人员死亡、受伤3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持平、减少2人(去年同期4起、无人员死亡、受伤5人)。环比分别减少1起、减少1人、持平(3月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受伤3人)。
(三)火灾事故。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0起、无伤亡。同比分别上升17.6%、持平、持平(去年同期17起、无伤亡);环比分别下降37.5%、持平、持平(3月份发生火灾32起,无伤亡)。
二、自然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自然资源部门未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接到2次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
(二)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共接报火警1起(非森林火警),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三)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降雨异常偏多,多强对流天气。月平均雨量333.5毫米(全市排第10),较近5年同期偏多311%,是我区有气象记录以来降雨第二多(2012年4月雨量353.6毫米)。单站最大累积雨量370.8毫米(金龟站),最大阵风21.4米/秒(9级,田头站)。共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12次、橙色4次、红色1次,暴雨大风预警信号8次,雷电预警信号14次。
三、风险防范意见建议
(一)道路交通。一是加强坪山大道、金碧路、人民中路等路段巡逻警力,管住电动自行车违规走机动车道,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交通严管氛围,压降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二是加强辖区内非市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提升工作,开展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针对隔离护栏缺失、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等隐患进行整改。三是强化摩电佩戴头盔安全驾驶源头教育监管力度,在工业园区、居民小区、围合式城中村等各类出行源头场所,每日开展“一戴两不”“五选一”等交通安全主题劝导,做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一是加强“违规作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紧盯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村级工业园、分租式厂房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紧盯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隐患,严格依法查处。二是做好居住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居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建立清单、约谈提醒等方式,发动社区网格、物业等各方力量,重点针对自建房、出租屋等居住类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堆放杂物、违规堵塞消防逃生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持续性集中隐患曝光,全面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三是全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危害,发动居民群众持续开展“三清三查四关”活动,确保消除家庭住宅火灾隐患。
(三)建筑施工。一是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严查施工方、监理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切实做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加强对危大工程的风险管控,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在现场施工作业时要确保施工工地各分项工程的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认真做好防护措施、监督施工人员仔细检查安全带,确认无损坏后再佩戴施工。三是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严格落实汛期检查和相关准备工作要求,确保“三防”物资准备到位、应急队伍储备到位、预案演练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物资装备储备及值班值守工作,并在日常检查中加大对三防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度汛。
(四)工贸。一是加快推进工贸企业燃气“清瓶”工作。各街道要加强安格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安格员的业务能力,同时持续深入摸排工业园区管道燃气及瓶装燃气使用情况,责任包干到人开展实地核查,鼓励瓶装燃气用于生活用气的工贸企业“瓶改管”“气改电”,加强瓶装燃气“白名单”管理,并将燃气安全纳入日常巡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全面推动坪山区工贸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
(五)自然灾害。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街道要严格落实一键通叫应机制,全力保障在省防总抽查三防责任人一键通过程中不出纰漏。二是摸清行业隐患底数。市安委办近期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边坡、挡土墙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在龙舟水来临前完成防汛工作各项准备。三是加强风险识别应对能力。要整理汇总形成工作责任清单,制定简明可操作执行的一线巡查和处置操作指引,并开展针对性培训,解决一线巡查人员因“不会查看、不会处置”导致的“走过场、打卡式”巡查。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值班备勤,及时响应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并尽快上报。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