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7人。同比(事故14起、死亡15人)实现“双下降”,分别下降35.7%、下降53.3%。各行业中,建筑业(事故7起、死亡6人)、工贸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无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其他行业(事故1起、无亡人)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二)道路交通。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统计、含高速公路事故)70起,死亡10人,受伤78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事故103起、死亡19人、受伤109人)分别下降32%、47.4%、28.4%。
(三)火灾事故。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36起、无亡人、受伤3人,三项指标同比(事故274起、死亡3人、受伤6人)分别上升22.6%、减少3人、下降50%。
二、自然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全年自然资源部门共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10次,其中黄色预警8次,橙色预警2次。
(二)森林火灾。全年区森林防火值班室共接报火警22起,其中我区非森林火警21起(误报9起),增援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香坑山火1起。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
(三)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年全区降雨量1751.6毫米,排名全市第10,同比(去年2118.2毫米)偏少17%,较近5年平均(1880.8毫米)偏少7%,其中最大累计雨量2171.5毫米(沙湖站);5月底出现与历史纪录持平的极端高温天气(38.9℃),出现在坑梓街道沙田站,最低气温3.1℃(金龟站),最大阵风27.9米/秒(红花岭下库站)。全区启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45次(36次防汛应急响应,9次防台风应急响应)。成功防御了17轮强降雨、“龙舟水”“9·7”短时极端强降雨和“苏拉”“海葵”“小犬”等4个台风,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目标。
三、风险防范意见建议
(一)全面加强第一季度生产安全工作。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关键阶段,一季度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时间段,2023年一季度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占全年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的55.6%、71.4%),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软肋、硬伤,补短板、强弱项,在抓住经济发展的同时,扎牢扎实安全工作基础,将各项防范措施做在前头,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在春节前集中开展“零酒驾”执法和宣传,积极安排警力,在关键路口、餐饮酒吧聚集地开展“猎虎行动”,随机开展路面排查,严查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酒驾醉驾、带病驾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安全提示,营造严管交通安全氛围。二是要针对丹梓大道、坪山大道、金碧路等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回头看”,及时对道路施工围挡、交通设施、公示公告牌等隐患进行处置并做好登记台账,督促所属单位整改到位,持续推行优化交通组织和提升人行过街效率品质等微整治、微治理,提升辖区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叉口的交通节点过街通行效率。三是强化摩电综合整治,持续开展“一戴两不”“五选一”等交通安全主题劝导,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不上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力压降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三)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要围绕消防重点单位、一般社会单位、“八类场所”三级监管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春节前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针对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分租式厂房、电动自行车、城中村供用电、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岁末年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二是切实打造精密智控监管模式。结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及电动自行车“四个一”建设要求,全面推动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持续推进布局信息化火灾隐患监测系统、打造消防重点单位物联网监管系统等智能监管体系,加大精细化管理。三是切实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将消防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抓手,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演练,将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通过“四进”“敲门”等行动,采用多种媒体介质广泛宣传普及至各住宅小区、各个社会单位,切实提升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取得实效。
(四)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管理。一是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从严整治“抢进度、赶工期”行为,通过查工期、查专家论证、查混凝土浇筑与实际施工进度匹配情况,从重从严惩戒违法违规施工企业。同时强化危大工程管理,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动工前主动报告、“六不施工”和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要求。二是强化车辆伤害、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组织管理人员及一线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管,协调市、区和街道三级监管力量,充分运用提级管控、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红色警示、顶格处罚等综合惩治措施,倒逼企业自觉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关键时期安全稳定。
(五)全面加强工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一是强化电气设备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在日常安格巡查中强化企业有关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加强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规范员工使用设备要求。同时加强企业在锂电池物理分隔、安全应知应会教育与应急处置能力方面的指导,切实压降消防事故风险。二是强化仓储环节消防风险监管。督促企业持续加强仓储场所物理防火分隔,完善存储消防设备安装维护,强化人员值班值守与巡查,加强遗留火种管理,设置人员吸烟区等,压降生产环节外的消防风险。三是持续强化危险作业监管。针对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有限空间、动火、高空、电气焊、叉车装卸货等危险作业,持续督促企业加强作业审批、防护措施与现场监护,并监督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加大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御工作。一是加强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火源管控,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禁任何火种进山,应急灭火队伍前置到林区、山头等重点区域,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灭火,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安全。二是抢抓汛后黄金期,持续加强三防督导检查,督促加快隐患整治,逐一销号,同时加强日常防汛点位巡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全力做好2024年汛前的先期准备工作。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将气象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指令传递到每个社区、学校、企业和工地;要做好队伍、物资、装备准备工作,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及时、准确、规范统计上报灾情。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