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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3年4月份应急管理综合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09:14:46

  一、4月份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4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起1人。全年累计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8起9人)分别下降37.5%、下降44.4%。其中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4起、死亡4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4月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无亡人,受伤5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33.3%、下降100%、上升150%。全年累计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起,死亡1人,受伤35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61.1%、下降85.7%、上升191.7%。

  (三)火灾事故。4月共发生火灾事故17起,无亡人,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37%、持平。全年累计共发生火灾事故117起,无亡人,两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27.2%,持平。

  二、自然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自然资源部门未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二)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未接报森林火警。全区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三)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4月份平均雨量60毫米,全市排第8,较近5年同期(85.4毫米)偏少30%,较去年(12.1毫米)偏多396%,最大累计雨量92.0毫米(碧岭站)。平均气温23.0℃,最低气温15.3℃(金龟站),最大阵风15.6米/秒(7级,江岭站),启动防汛关注级应急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三、风险防范意见建议

  (一)道路交通。一是对坪山大道和东纵路开展交通隐患排查。请交警、交通、住建部门会同坪山街道,完善坪山大道和东纵路标线标识和道路监控设施,消除因占道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发动交警和属地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到路口交汇处、施工路段和人员密集路段维持交通秩序,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文明出行。二是加大货运行业安全管理。请交通部门加大对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压实行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体系,做好进入货运平台的司机、车辆的资质审核工作,配备齐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请交警部门加强轻型货运车辆路面安全管理,严查违法改装、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消防。一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公共区域消防管理,各街道“前进一步”,在市民野营、踏青等集中地开展消防安全巡查,防止遗留火种导致的火灾事故发生。同时,社区在日常巡查中要加大对垃圾及废弃场所和绿化带的消防巡查,利用好视频监控资源,加强人流密集区域的监控,防止因烟头等导致的火灾发生。二是天气逐渐升温,居民用电量随之增大,要加强居住场所的消防排查整治,围绕电气线路老化、燃气使用等关键环节,抓好消防夜查及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全力压降居住场所火灾事故。三是围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安全通道被堵塞等问题,持续开展“敲门”行动、打通生命通道、居民用火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保持排查整治浓厚氛围。

  (三)建筑施工。一是强化重点风险企业项目整治督办。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项目纳入重点整治清单,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重点整治。按照“一企业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要求,明确整治责任、重点内容、整治措施、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落实“每日一报”机制报告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加大重点项目的检查频次,安排专人跟踪、评估企业整治情况,压实各级整治责任。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落实。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导开展在建工地安全责任落实的整治工作,督促项目健全各层级安全责任体系,定人定岗,落实奖惩机制,切实压实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职责。三是强化工地“每日打卡”制度落实。通过“坪山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群”微信群,建立全区建设工地及工程主管部门联动平台,常态化开展工地“每日打卡”自查、部门动态核查、现场监督执法督查相结合,建立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友利通工业园区安全整治及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经验,积极推动辖区所有企业按照园区整治工作部署以及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要求提升园区安全管理。二是开展家具制造业企业风险摸排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强化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的分级监管,引导家具企业开展技术治理,推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淘汰落后及高危工艺。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化工医药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对危化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带“病”运行部位建立治理台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治理,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推动辖区企业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购买及使用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建立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自然灾害。一是认真落实“三个联系”、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和“八个到位”要求,提前做好防范应对“龙舟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充分发挥属地管辖职能,不能“等、要、靠”,发现积水险情、隐患后,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采取一切措施救人。同时要做好开放室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准备,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雷雨大风影响区域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