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全年累计,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3起3人)减少1起1人。其中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
●2月,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5起,无亡人,受伤4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分别上升66.7%、减少3人、上升300%。
——全年累计,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5起,无亡人,受伤19人,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87.5%、减少5人、上升280%。
●2月,共接报火灾事故36起,同比上升140%,无亡人,同比均持平。火灾起数前三街道:马峦街道10起、坪山街道7起、坑梓街道7起。
——全年累计,共接报火灾事故68起,同比上升61.9%,无亡人,同比均持平。火灾起数前三街道:坑梓街道19起、坪山街道15起、马峦街道15起。
●2月,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查的4起事故(含2起2022年未完成调查的事故)均正在调查中。
一、2月份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
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三下降”,同比分别减少2起、2人、1人(同期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
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无亡人,受伤4人。三项指标同比“两升一降”,同比分别上升66.7%、减少3人、上升300%(同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
1.按涉事车辆分析。涉及重型货车2起(占比40%)、涉及小型车辆3起(占比60%)。
2.按事发时段分析。3起事故发生在白天(占比60%)、2起发生在夜间(占比40%)。
3.按街道分析。龙田街道2起(占比40%)、坑梓街道1起(占比20%)、石井街道1起(占比20%)、马峦街道1起(占比20%)。
4.按事发位置分析。2起事发位置在交叉路口(占比40%),分别为龙田街道丹梓大道与荔景北路交叉路口、龙田街道龙兴北路与宝田路交汇路口;3起事发位置在道路路段(占比60%),分别为马峦街道同富路丰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路段、坑梓街道狮岭路一排9-3号路段、石井街道坪葵公路金龟村路段。
(三)火灾事故
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6起,无亡人。三项指标同比“一升两持平”,同比分别上升140%、持平、持平(同期火灾事故15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1.按街道分析。马峦街道10起(占比27.7%)、坪山街道7起(占比19.4%)、坑梓街道7起(占比19.4%)、龙田街道5起(占比13.8%)、碧岭街道4起(占比11.1%)、石井街道3起(占比8.3%)。
2.按起火原因分析。①遗留火种14起(占38.9%);②电气火灾10起(占比27.7%);③用火不慎6起(占比16.7%);④其他类型火灾6起(占比16.7%)。
3.按起火场所分析。①住宅类火灾12起(占比33.3%);②室外空地、草地、绿化地6起(占16.7%);③三小场所3起(占8.3%);④室外供电设备2起(占5.6%);⑤交通工具1起(占比2.8%);⑥工厂1起(占比2.8%);⑦办公场所1起(占比2.8%);⑧废品回收站1起(占比2.8%);⑨员工宿舍1起(占2.8%);⑩其他火灾8起(占22.2%)。
4.按起火时间分析。白天发生20起(占比55.6%),其中遗留火种10起、电气火灾4起、用火不慎3起、其它3起;夜间发生16起(占比44.4%),其中电气火灾6起、遗留火种4起、用火不慎3起、其他3起。
二、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无伤人。三项指标同比“三下降”,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1人(同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
与全市各区比较:亡人数全市排名第三,在宝安区、光明区之后,与福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并列。
各街道情况:坪山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双上升”。石井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双上升”。坑梓街道、龙田街道、马峦街道、碧岭街道无事故,坑梓街道、龙田街道、碧岭街道同比“双下降”。
行业事故情况:道路运输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亡人事故,同比(3起3人)减少3起3人。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三、2月份执法情况
(一)道路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49次,同比上升58.1%;实施行政处罚49宗,同比上升58.1%;实施经济处罚11.32万元,同比上升79.7%。
行政处罚:①客货违章类46宗(占比93.9%),处罚8.3万元;②危运类2宗(占比4.1%),处罚3万元;③维修厂类1宗(占比2%),处罚200元。
主要隐患:①人行道损坏2834处(占比82.7%);②交安设施损坏321处(占比9.4%);③路面损坏193处(占比5.6%)。
坪山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071宗,同比下降2.6%。其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4082宗(占比23.9%),同比下降7.78%;查处涉酒驾驶35宗(占比0.2%),同比下降2.78%;查处机动车违停474宗(占比2.8%),同比下降0.6%;查处不礼让斑马线289宗(占比1.7%),同比持平;查处不系安全带5851宗(占比34.3%),同比下降0.3%。
(二)消防
坪山消防救援大队共开展消防行政执法59次(包含街道委托执法3次),同比下降9.25%;实施行政处罚6宗,同比上升50%;实施经济处罚3.75万元,同比上升80%。
行政处罚: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及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处罚项目共3宗(占比50%);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16.7%);③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1宗(占比16.7%);④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16.7%)。
主要隐患: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隐患8项(占比44.4%);②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7项(占比38.9%);③其他违法执业行为2项(占比11.1%);④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类处罚项目共1项(占比5.6%)。
(三)建筑施工
住房和建设局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45次,同比下降5.8%;实施行政处罚230宗,同比上升86.2%;实施经济处罚7.82万元,同比下降50.5%;约谈警示1次,同比持平。
行政处罚: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84份;针对坪山区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四期项目噪声污染严重问题,约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负责人。
主要隐患:①安全管理及防护类706项(占比38.3%);②模板与支撑体系类324项(占比17.6%);③施工用电类305项(占比16.6%);④基坑类137项(占比7.4%);⑤文明施工类116项(占比6.3%);⑥起重机械类96项(占比5.2%);⑦消防安全类86项(占比4.7%);⑧施工机具类73项(占比4%)。
(四)城镇燃气
住房和建设局共开展燃气安全巡查检查2663家次,同比上升21.3%;未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同比均持平;约谈警示1次,同比持平
行政处罚:无
主要隐患:①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263处(占比24.1%);②未正确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126处(占比11.6%);③储气场所和用气场所未按规定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30处(占比2.8%)。
(五)工贸
应急管理系统共计检查企业143次,同比上升2283.3%,实施行政处罚4宗,同比上升33.3%,处罚2.89万元,同比下降6.5%。
行政处罚:①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3宗(占比75%),被处罚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②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1宗(占比25%),被处罚单位未在危化品中转仓安装通风设备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主要隐患:①自查类:消防安全类925项(占比47.3%);场所环境类383项(占比19.6%);用电安全类171项(占比8.8%)。②巡查类:消防安全类74项(占比33.6%);场所环境类56项(占比25.5%);用电安全类28项(占比12.7%)。
(六)特种设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共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检查65次,同比增长51.2%,检查特种设备78台,同比增长27.9%;实施行政处罚3宗,同比增加300%;无处罚金额,同比持平(暂未结案)。
行政处罚:①使用过期未报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立案2宗(占比66.7%),电梯未按期维保立案1宗(占比33.3%)。
主要隐患:①未张贴使用登记证等标识(占比71.4%);②未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档案(占比14.3%);③设备未经检验(占比14.3%)。
四、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一)森林火灾。全区未接报森林火警,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1次,共持续7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共持续5天。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1次,共持续4天。
(二)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雨量2.1毫米,较近5年同期(72.9毫米)偏少97%,较去年(196.4毫米)偏少99%,为近十年同期最少雨量。月平均气温17.9℃,最低气温仅有7.2℃(坪山中心公园站),最大阵风15.1米/秒(7级,坑梓站),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五、值班值守情况
(一)值班值守情况
全区社会面总体情况良好,带班区领导在值班期间均到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值班组长在值班期间对坪山公安分局、坪山交警大队、坪山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等设有值班室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人员均在岗在位。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开展各类值班值守检查930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现象,各值班部门、值班干部均按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协调处置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65宗,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811条(次),电话通知、协调相关单位人员926人次。
(二)信息报送情况
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办理市、区领导批示12件(次)。接报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重要情况、不稳定因素、值班信息和工作动态74条,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811条(次)。全区信息报告数量前三名的单位为坪山消防救援大队45份、坪山公安分局8份、碧岭街道办事处5份。在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信息内容全面、详实。
(三)监测预警情况
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按区领导指示,开展“两线检查”(线上视频巡检和线下实地督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一是利用视频资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展行人及骑电动车人员违规行为抓拍,共抓拍到骑电动车未戴头盔386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视频巡检273次,未发现异常;对交通安全巡管员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点到228次,均在岗值守。二是组织区值班干部140人次对交通安全巡管点位督查114次,并督促辖区街道做好跟踪闭环工作。三是组织区值班干部112人次开展在建工地、三小场所安全生产督查,抽查三小场所171家,发现问题57处;在建工地64个,发现问题32处。以上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并同步通报相关单位。
六、风险研判
(一)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开年以来,经济活动频繁,交通运输快速回复,道路交通风险明显增大。我区今年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虽得到有效控制。但事故总起数,受伤人数均有大幅上升,风险依旧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从交通事故涉事车辆和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看出,重型车辆占涉事车辆的40%、电动自行车违法占总违法行为的23.9%,道路交通“一大一小”车辆安全管理仍是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一环。
(二)工厂企业火灾风险上升。经济复苏,市场向好,工厂企业生产订单快速增加,安全风险等级随之上升。从近期坑梓街道“2·25”企业仓库着火、碧岭街道“2·26”再生资源回收站着火以及其他火情来看,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同时,在消防大队日常督导检查发现,复工复产后部分工厂企业存在货物堆积,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仓库“五距”不符合规范等隐患问题,反映出辖区消防网格排查力度以及火灾隐患风险管控力度仍有待提升。
(三)建筑业安全管控仍需强化。从建设工地检查情况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防护类隐患问题仍较多,占比为38.3%,反映出部分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工人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现象,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增加了现场安全风险。小散工程方面,用电、安全防护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马峦街道、龙田街道小散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均占比34.9%,需要加强管理。
(四)警惕小型工贸企业亡人事故发生。今年以来辖区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均为小型工贸企业(例如石井街道“1·12”亡人事故以及近期几起火情),反映出我区小型工贸企业自年初复工复产以来,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对人员作业规范、安全培训以及督导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且由于小型工贸企业一般未涉及重点监管工艺或场所,按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要求,网格巡查频次较少、要求较低,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五)有限空间事故风险上升。近期,接连发生宝安“12·25”、惠州“2·22”有限空间较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这些事故共同特点是把有限空间作业当成一般作业、违规操作、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且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统计,我市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呈逐步上升趋势,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人,涉及多个行业领域,风险逐步上升。
(六)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当前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中,森林火险形势严峻。随着温度上升,天气好转,进入林区踏青游玩人员将快速增多,林区内吸烟、菜农烧杂烧落叶及施工作业动火等方面给野外火源管控带来较大压力和挑战,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需持续关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紧盯重要节点,保障形势平稳。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属地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组织执法力量,深入监管企业或场所,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及时管控、隐患动态清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从严从快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全力保障社会面大局稳定。
(二)道路交通防范措施。区交安委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东部高速大队、各街道配合。一是持续对辖区涉摩涉电和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的路段开展专项隐患排查,补齐补足道路交通设施。同时深刻吸取“3·1”G312线新疆吐鲁番高速公路事故教训,加强辖区内高速路面巡查,重点整治高快速路违停现象,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二是狠抓泥头车安全管理,对于管理混乱,各项规章制度不落地的泥头车企业,要进行重点约谈,重点督办,重点管理。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攻坚行动,实现每个街道有一个固定上牌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上牌需求。广泛开展进社区(小区)、进城中村、进企业、进商超等入户上牌行动,提升辖区上牌率,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区消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一是紧盯易造成“大火巨灾”和“小火亡人”的场所,聚焦针织厂、服装厂、家具制造和销售、仓储物流等大量存储可燃物企业、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推进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尽快完成街道消防救援所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强辖区消防硬实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三是围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安全通道被堵塞等问题,持续开展“敲门”行动、打通生命通道、居民用火用电用气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保持排查整治浓厚氛围。
(四)建筑施工防范措施。住房和建设局、各参建单位及各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和现场作业管理,对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环节、部位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加强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教育,严防物体打击、高坠、触电事故发生。各街道要强化小散工程的备案监管、执法巡查,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倒逼责任单位和施工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五)工业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请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一是压实网格排查工作力度,强化辖区网格排查力度,切实将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要求企业及时填报更新自身信息以及安全风险信息。二是持续抓好企业有关人员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教育,加大对企业装卸、高处作业以及电工、电焊、叉车操作等特种作业安全防护巡查检查力度,减少生产作业风险。三是加强小型工贸企业的风险摸排以及巡查监管质量,做到重点领域与一般领域监管都要硬,切实确保辖区企业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六)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要深刻吸取近期宝安“12·25”及惠州“2·22”有限空间较大事故,认真落实事故“一盘棋”响应,及时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底数台账、问题清单,动态清零各类安全隐患。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认识,举一反三,抓好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和培训教育。
(七)森林防灭火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一是加大巡山护林、路口值守、火源收缴管控和防火宣传力度,要加强对林区烧草烧杂、游客吸烟、林内施工作业等违规动火行为的动态监管,切实守住山、盯住人、管住火,严禁任何动火行为,一经发现任何林区违规动火行为,及时协调移交辖区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严肃查处。二是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清理山边、林边、地边、坟边、林区道路两边、电房电箱周边、防火林带的可燃物,特别是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一定要及时清理,不留任何可燃物隐患。三是当前全市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中,森林火险形势严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强化联防联控,确保反应迅速、响应及时、“打早、打小、打了”。
(八)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各相关单位、街道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