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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3年1月份应急管理综合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15 11:33:53

  内容摘要

  ●1月,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上升1起1人。其中,商贸制造业发生1起、死亡1人;建筑业发生1起、死亡1人。各街道情况:坪山街道1起、死亡1人,石井街道1起、死亡1人,其余无。

  1月,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10起,无人员死亡,受伤15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00%、减少2人、上升275%。各街道情况:龙田街道5起、伤11人,碧岭街道3起、伤2人,坑梓街道2起、伤2人,其余无。

  1月,共接报火灾事故32起,同比上升18.5%,无人员伤亡,同比均持平。火灾起数前三街道:坑梓街道10起、龙田街道7起、坪山街道7起。

  1月,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查的4起事故(含2起2022年未完成调查的事故)均正在调查中。

  一、1月份事故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

  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无人员受伤。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两升一持平”,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持平(同期工贸及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各街道情况:坪山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双上升”。石井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双上升”。坑梓街道、龙田街道、马峦街道、碧岭街道无事故,碧岭街道同比“双下降”。

  行业事故情况道路运输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无亡人事故,同比(1起1人)减少1起1人。工贸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

  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起,无人员死亡,受伤15人。三项指标同比“两升一降”,同比分别上升100%、减少2人、上升275%(同期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2人,受伤4人)。

  1.按涉事车辆分析。涉及重型货车3起(占比30%)、涉及小型车辆2起(占比20%)、涉及电动自行车(含三轮车)5起(占比50%)。

  2.按事发时段分析。5起事故发生在白天(占比50%)、5起发生在夜间(占比50%)。

  3.按街道分析。龙田街道5起(占比50%)、碧岭街道3起(占比30%)、坑梓街道2起(占比20%)。

  4.按事发位置分析。5起事发位置在交叉路口(占比50%),分别为碧岭街道新榕路与沙坑路交叉路口、碧岭街道振碧路与秀明路交界处、坑梓街道坑梓人民路与梓兴路交叉路口、坑梓街道龙田环路与坑梓龙窝路交叉路口、龙田街道兰竹东路与创景路交叉路口;4起事发位置在道路路段(占比40%);1起事发位置为小区停车场内部道路路段(占比10%)。

  (三)火灾事故

  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32起、无人员伤亡。三项指标同比“一升两持平”,同比分别上升18.5%、持平、持平(同期火灾事故27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1.按街道分析。坑梓街道10起(占比31.2%)、龙田街道7起(占比21.8%)、坪山街道7起(占比21.8%)、碧岭街道4起(占比12.5%)、马峦街道4起(占比12.5%)、石井街道无。

  2.按起火原因分析。①遗留火种22起(占比68.7%);②电气火灾6起(占比18.7%),其中,电线短路2起、电池故障3起、设备故障1起;③用火不慎2起(占比6.2%);④其他类型火灾2起(占比6.2%)。

  3.按起火场所分析。①住宅类火灾7起(占比21.9%),其中2起为电气火灾、2起为遗留火种、2起为用火不慎、其他1起;②室外空地、草地、绿化地10起(占31.2%);③垃圾及废弃物场所8起(占25%);④交通工具3起(占9.3%);⑤室外供电设备2起(占比6.2%);⑥工厂1起(占比3.1%);⑦其他火灾1起(占3.1%)。

  4.按起火时间分析。白天发生12起(占比37.5%),其中遗留火种5起、电气火灾4起、用火不慎1起、其它2起;夜间发生20起(占比62.5%),其中遗留火种17起、电气火灾2起、用火不慎1起。

  二、1月份执法情况

  (一)道路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31次,同比下降67.4%;实施行政处罚31宗,同比下降67.4%;实施经济处罚6.3万元,同比下降74.2%。

  行政处罚①客货违章类30宗(占比96.7%),处罚3.3万元;②非法营运类1宗(占比3.3%),处罚3万元。

  主要隐患:①人行道损坏836处(占比73.4%);②交安设施损坏193处(占比16.9%);③路面损坏51处(占比4.5%)。

  坪山交警大队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035宗,同比上升206.4%。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2795宗(占比30.9%),同比上升55%;查处酒后驾驶54宗(占比0.6%),同比上升134.7%;查处机动车违停304宗(占比3.4%),同比上升82%;查处不礼让斑马线284宗(占比3.1%),同比上升59.5%;查处不系安全带3892宗(占比43.1%),同比上升1535.2%。

  (二)消防

  坪山消防救援大队共开展消防行政执法78次,同比下降24.6%;实施行政处罚4宗,同比上升50.0%;实施经济处罚3.05万元,同比下降66%。

  行政处罚①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类处罚项目共2项(占比50.0%);②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及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处罚项目共1项(占比25.0%);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类处罚项目共1项(占比25.0%)。

  主要隐患: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隐患5处(占比29.2%);②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8处(占比47.2%);③电器产品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类隐患1处(占比5.9%);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在维护报告上签字1处(占比5.9%);⑤占用疏散通道1处(占比5.9%);⑥其他违法执业行为1处(占比5.9%)。

  (三)建筑施工

  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1月份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73次,同比下降48.82%;实施行政处罚117宗,同比下降34.27%;无实施经济处罚(去年同期无);无约谈警示(去年同期3次),同比减少。因今年春节在1月份,节前大部分工地停工,节后复工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量随之减少。

  行政处罚①人员安全管理类115宗(占比26.9%);②安全防护类34宗(占比7.9%);③模板及支撑体系类20宗(占比4.7%)。

  主要隐患:①人员安全管理类115处(占比26.9%);②安全防护类34处(占比7.9%);③模板及支撑体系类20处(占比4.7%);④起重机械类22处(占比5.1%);⑤高处作业类15处(占比3.5%);⑥基坑类15处(占比3.5%);⑦脚手架类25处(占比5.8%)。

  (四)城镇燃气

  住房和建设局共开展燃气安全行政执法125次,同比下降6%;未实施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同比均持平;约谈警示2次,同比持平。

  行政处罚:

  主要隐患:①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219处(占比23.2%);②未正确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219处(占比23.2%);③储气场所和用气场所未按规定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219处(占比23.2%)。

  (五)工贸

  应急管理系统共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12次,同比上升50%;实施行政处罚2宗,同比下降50%;实施经济处罚66.4892万元,同比下降47.2%。

  行政处罚①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1宗(占比50.0%),被处罚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②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违法1宗(占比50.0%),被处罚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主要隐患:①自查类:消防安全类686处(占比50.4%);场所环境类271处(占比19.9%);用电安全类99处(占比7.3%)。②巡查类:消防安全类43处(占比41.4%);场所环境类21处(占比20.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11处(占比10.6%)。

  (六)特种设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共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检查21次,同比下降7.3%,检查特种设备59台,同比下降8.4%;实施行政处罚1宗,同比增加1次;无处罚金额,同比持平(案件未结案)。

  行政处罚:使用过期未报检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立案1宗,暂未结案。

  主要隐患:①过期未检2处(占比50%);②未办理使用登记证1处(占比25%);③设备出现异响1处(占比25%)。

  三、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一)森林火灾。全区未接报森林火警,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共持续12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共持续5天。

  (二)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雨量15.4毫米,较近5年同期(27.0毫米)偏少43%,较去年(13.7毫米)偏多12%。月平均气温15.1℃,最低气温仅有3.1℃(金龟站),最大阵风21.1米/秒(9级,坪山站)。发布寒冷预警信号3次,强季风1次,森林火险3次,大雾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四、值班值守情况

  (一)值班值守情况

  全区社会面总体情况良好,带班区领导在值班期间均到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值班组长在值班期间对各街道、坪山公安分局、坪山交警大队、坪山消防救援大队等设有值班室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人员均在岗在位。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开展各类值班值守检查930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现象,各值班部门、值班干部均按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协调处置突发事件104宗,其中一般级别突发事件2宗,其余均为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311条(次),电话通知、协调相关单位人员1185人次。

  (二)信息报送情况

  区值班室1月份办理市、区领导批示15件(次)。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专报10份。接报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重要情况、不稳定因素、值班信息和工作动态66条,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311条(次)。全区信息报告数量前三名的单位为坪山公安分局18份、马峦街道办事处9份、龙田街道办事处7份。在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信息内容全面、详实。

  (三)监测预警情况

  区指挥中心(区总值班室)按区领导指示,开展“两线检查”(线上视频巡检和线下实地督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一是利用视频资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展行人及骑电动车人员违规行为抓拍,共抓拍到骑电动车未戴头盔271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视频巡检124次,未发现异常;对交通安全巡管员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点到372次,均在岗值守。二是组织区值班干部155人次对交通安全巡管点位督查186次,并督促辖区街道做好跟踪闭环工作。三是组织区值班干部76人次开展在建工地、三小场所安全生产督查,抽查三小场所114家,发现问题44处;在建工地42个,发现问题17处。以上问题已要求现场整改并同步通报相关单位。

  五、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工复产时期,社会经济活跃,人流、车流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生产经营单位大量补货、送货,车辆及驾驶员超强度、超负荷运转,易出现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安全风险高,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虽然本月道路交通事故未出现亡人事故,但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依然大幅上升。本月道路交通事故50%发生在交叉路口,80%为涉重型车辆和电动自行车。可见,道路交通“一大一小”和交叉路口安全管理依然是防范的重点。从事发街道来看,龙田街道事故高发,且前两年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也居全区前列。

  (二)火灾事故风险居高不下。本月火灾事故起数小幅度上升。事故总量排名前二的街道是坑梓街道(占火灾事故总量31%)和龙田街道(占火灾事故总量21%),需重点关注与防范。节后,工厂企业进入复工复产时期,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工贸行业中消防安全类隐患占总隐患的50%,可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工业园区、工厂企业火灾事故,需提高警惕。起火场所方面,住宅类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1.9%,从气候看,一季度全省气温仍偏低,群众取暖需求较大,用火用电用气频繁,各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12·22”马峦街道住宅较大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电气火灾、用火不慎引发的小火亡人事故。

  (三)建筑业安全形势稳中有忧。从建筑工地排查情况看,人员安全管理类和安全防护类是发现的主要隐患,占总隐患的34%。由此可见,复工复产时期,建设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工人等易出现思想松懈现象,同时部分建设工地可能出现未严格落实复工要求,在管理人员、安全员未全部返岗、隐患排查不深入、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未落实等情况下组织施工作业,加大现场安全生产风险。从小散工程排查情况看,龙田街道和马峦街道发现的安全隐患占总隐患的58%,需要持续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防高坠、坍塌等小散工程事故发生。

  (四)工贸行业各类风险叠加易导致事故发生。目前企业复工存在不同程度的人员短缺现象。节后历来是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招聘高峰期,岗位空缺多、新进员工多,关键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短缺,导致企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企业复产时段场所、设备、人员生产作业风险增加。同时企业由于长时间停产,部分危重场所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能出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久未运作的设备设施初次启动容易产生故障、返岗员工脱岗太久容易出现思想松懈、作业操作生疏等问题,各类因素叠加容易导致生产事故发生。

  六、防范措施建议

  (一)提前谋划狠抓落实。一年之计在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大力推动安全关口前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执法计划,及时研判分析风险,利用好部门预算与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谋划开展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做实每月的会商研判,对部署的工作、开展的执法、发生的事故、完成的案件及时梳理、统计与分析,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发现存在的问题,精准预警,反应迅速,打早打小。

  (二)道路交通防范措施。区交安委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坪山大队、各街道配合。一是要加大对辖区涉摩涉电和行人、非机动车事故多发的路段开展专项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非机动车道不连贯、隔离护栏缺失、路灯不亮等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立查立改。对无灯控路口、急转弯、下坡路段增设爆闪灯和警示标志。二是要加强对主、次干道和重点路段的巡查,对上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响应。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清除事故隐患的要采取临时保护措施。三是要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摩电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飙车炸街、不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超员、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全面提升摩电骑乘人员安全文明行驶意识。

  (三)城市消防防范措施。区消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要对全区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以及针织厂、服装厂、家具制造和销售、仓储物流等大量存储可燃物企业、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动火作业流程,加大单位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结合“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组织对全区住宅小区、学校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场所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隔断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建筑施工防范措施。住房和建设局、参建单位及各街道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管控,加强监督执法,重点整治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形成高压态势,压实各个层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环节、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重点加强危大工程管控、起重机械、预防高坠、临时用电、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辖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平稳。

  (五)工业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请应急管理局、各街道要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对涉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锂电池、电镀等重点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动火、用电、高处、装卸、拆除等风险作业的现场监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压降生产事故风险;要加强企业有关人员培训教育问题摸排整治,通过线上抽查、线下巡查的方式,强化对企业培训走过场、内容针对性不强,甚至不培训等问题行为的排查力度,加强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应知应会现场抽查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作业能力。

  (六)森林防灭火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一是要加强战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反应,科学、安全、有效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二是要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备勤,做好各种灭火机具、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一有火情能拿得出、用得上、扑得灭。三是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要求。巡防护林队伍全员上岗,深入林区、山头、地块开展网格化巡查、隐患排查、路口值守和火源收缴管控工作,确保我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可控。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