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形势分析

坪山区2022年12月份应急管理综合形势分析

信息来源: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9 11:05:49

  内容摘要

  ●12月,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3起,同比上升10%;死亡6人,同比持平;其中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持平。

  ——全年累计,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95起(含28起亡人事故),同比上升5.9%;死亡32人,同比上升2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19人(含2起高速公路事故)占死亡总数的59.4%;消防火灾事故起数最多,接报249起,占事故总数的68.8%;各街道事故死亡人数前三:坑梓街道10人,龙田街道9人,坪山街道4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71.9%。

  ——全年累计,共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4起,同比下降12.5%;死亡15人,同比下降6.25%;其中,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最多,死亡8人,占死亡总数53.3%;道路运输业次之,死亡5人,占死亡总数33.3%;各街道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前三:龙田街道7人,坑梓街道5人,碧岭街道2人,3个街道占死亡总数93.3%。

  ●12月,共接报消防火灾22起,占比68.8%,同比下降4.3%,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同比分别增加3人、增加1人。火灾起数前三:坑梓街道7起、坪山街道5起、马峦街道3起。

  ●12月,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9起,占比27.3%,造成1人死亡,13人受伤,(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60%、下降80%、上升550%。

  ●12月,共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2起(均为建筑业事故),死亡2人,同比(2起2人)均持平。

  ●2022年1-12月,坪山区负责调查的8起事故(不包括道路运输事故),7起事故已完成调查,对11家责任企业和9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含1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处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在对政府有关监管机构问责追责方面,共提出了3条处理建议,向纪委监委部门移交4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

  一、12月事故情况

  全区共接报各类安全事故33起,死亡6人,同比(30起6人)起数上升10%,死亡人数持平。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持平。

  (一)道路交通事故

  全区共接报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1人,受伤13人。三项指标(事故起数、亡人数、受伤人数,下同)同比“两升一降”,分别上升60%、下降80%、上升550%(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2人,含2起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

  1.按涉事车辆分析。涉及重型货车3起,占比33.3%;涉及电动自行车5起,占比55.6%。

  2.按事发时段分析。其中5起事故发生在白天(为07时-18时),占比55.6%;4起发生在夜间(18时-07时),占比44.4%。

  3.按街道分析。坪山街道3起(占比33.3%)、坑梓街道3起(占比33.3%)、龙田街道2起,(占比22.2%)、马峦街道1起(占比11.1%)石井街道、碧岭街道无事故。

  4.按事发位置分析。其中5起事发位置在交叉路口(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路南坪三期快速入口、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与青兰三路交叉路口、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丹梓大道与荣田路交汇处、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坪兰路与站前路交叉路口、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安与金丰路交叉路口),占比55.6%。4起事发位置在道路路段,占比44.4%。

  5.按人群分析。受伤13人中,青年人(16岁-50岁)为5人,占比38.5%;中老年人(50岁以上)为8人,占比61.5%。

  (二)火灾事故

  全区共接报火灾事故22起、死亡3人、受伤1人;三项指标同比“一降二升”,分别下降4.3%、增加3人、增加1人。

  1.按街道辖区分析。坑梓街道7起(占比31.8%)、坪山街道5起(占比22.7%)、马峦街道3起(占比13.6%)、龙田街道3起(占比13.6%)、石井街道2起(占比9.1%)、碧岭街道2起(占比9.1%)。

  2.按起火原因分析。①遗留火种10起(占比45.5%);②电气火灾9起(占比40.9%),其中,电线短路5起(占比55.6%)、电气设备故障3起(占比33.3%)、电池故障1起(占比11.1%);③用火不慎1起(占比4.5%);④其他类型火灾2起(占比9.1%)。

  3.按起火场所分析。①住宅类火灾10起(45.5%),其中5起为电气火灾,3起为用火不慎,1起为用火不慎,1起为其他原因;②垃圾及废弃物场所6起(占27.3%);③室外供电设备2起(占比9.1%);④工厂、交通工具、临时搭建铁皮棚和室外草地各1起,各占比4.5%。

  4.按起火时间分析。①白天发生15起(占比68.2%),其中遗留火种8起,电气火灾5起,用火不慎1起,其他原因1起;②夜间发生7起(占比31.8%),其中电气火灾4起,遗留火种2起,其他原因1起。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

  全区共接报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2起(均为建筑业市管工程项目),死亡2人、受伤0人,三项指标同比均持平。

  二、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年累计接报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5人,同比(16起16人)起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6.25%。

  与全市各区比较: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全市排名第五,在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南山区之后,与深汕合作区并列。

  各街道情况:龙田街道事故6起,死亡7人;坑梓街道事故5起,死亡5人;碧岭街道事故2起,死亡2人;坪山街道事故1起,死亡1人;马峦街道和石井街道无。

  行业情况:道路运输业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9起9人)分别均下降44.4%;商贸制造业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2起2人)均持平;建筑业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4起4人)分别上升75%、上升100%。

  三、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检查情况

  (一)工贸领域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共计检查企业712家次,同比下降34.26%,发现安全隐患2167项,同比下降39.33%,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605份,实施行政处罚21宗,同比上升90.91%,处罚56.09万元。

  1.主要隐患:①自查类:消防安全类826项(占比38.85%)、场所环境类470项(占比22.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类212项(占比9.97%);②巡查类:消防安全类35项(占比42.17%)、用电安全类19项(占比22.89%)、场所环境类9项(占比10.84%)。

  2.处罚情况: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占比53.33%),被处罚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以及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占比20%),被处罚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③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占比13.33%),被处罚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以及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④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占比6.67%),被处罚单位未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设置报警装置;⑤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占比6.67%),被处罚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属地情况:坑梓街道实施行政处罚2宗,处罚8.5万元;碧岭街道实施行政处罚6宗,处罚1.45万元;石井街道实施行政处罚4宗,处罚0.57万元;马峦街道实施行政处罚2宗,处罚0.18万元;坪山街道、龙田街道无处罚。

  (二)消防领域

  消防救援部门共检查企业(场所)70家次,同比下降28%,发现消防隐患6项,同比下降51.89%,实施行政处罚3宗(处罚1宗,立案2宗)同比持平,发放各类执法文书4份,处罚8.9万元。

  全区共计开展夜查、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检查等18次,共计检查企业(场所)1913家次,同比上升17%,发现消防隐患398项,同比上升8%,督促整改隐患354项,整改率为89%,同比下降1%。

  1.主要隐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日常巡查中发现:①电器产品及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类隐患1宗(占比16.66%);②违法执业行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1宗(占比16.66%);③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隐患2宗(占比33.33%);④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2宗(占比33.33%)。在消防夜查中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整好用情况较多,部分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换情况较多,如应急指示照明灯损坏、烟感脱落等现象,在实地督导检查中占总体隐患的32%;部分出租屋占用“生命通道”问题较多,在抽查35家出租屋中,存在此类情况的占48%。

  2.处罚情况:①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②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及未按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配置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类处罚项目共1宗(占比33.33%)。

  3.属地情况:在坪山街道发现消防隐患101项(占比25.37%),未处罚;在坑梓街道发现消防隐患93项(占比23.36%),处罚2宗;在龙田街道发现消防隐患83项(占比20.85%),未处罚;在碧岭街道发现消防隐患51项(占比12.81%),未处罚;在石井街道发现消防隐患50项(占比12.56%),处罚1宗;在马峦街道发现消防隐患20项(占比5%),未处罚。

  (三)建筑施工领域

  全区住建系统共计检查建筑工地293项次,小散工程1166项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1980项。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23份,约谈警示7项次。

  1.建筑工地排查情况:市管建筑工地56个,检查81项次,发现安全隐患300项;区管建筑工地123个,检查212项次,发现安全隐患768项。主要隐患:①有限空间类6项,占比0.78%;②临时用电类84项,占比10.94%;③模板及支撑体系类16项,占比2.08%;④起重机械类32项,占比4.17%;⑤高处作业类26项,占比3.39%。

  2.小散工程排查情况:全区已备案小散工程1606个,检查1166项次,发现安全隐患912项。其中,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252项(占比27.7%);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209项(占比23.9%);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98项(占比21.8%);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02项(占比11.1%);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86项(占比9.4%);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64项(占比7.1%)。

  3.处罚情况:区住建部门共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23份。结合近期检查情况,已针对问题较多的坪山区坑梓街道项目(宗地号G14301-0115)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深圳市坪山G12314-8035宗地、坪山区石井G12314-8038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谷仓府项目、谷仓居项目、鹏新旭集成电路生产基地及汤坑社区周边在建工地等重点项目,组织召开约谈警示会,约谈相关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相关负责人。

  (四)燃气领域

  区住建部门本月共巡查燃气企业(场站)133家,同比下降10.5%;检查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工地食堂等涉燃气使用场所2738家,同比下降11.21%;巡查市政燃气管线31406.08公里,同比上升12.04%,共计发现安全隐患1323项,同比下降12.77%,实施行政处罚0次,同比下降100%,发放各类执法文书168份,经济处罚0万元,约谈警示1家。

  1.主要隐患:①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占隐患总数21.21%;②未正确安装商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占隐患总数20.04%;③储气场所和用气场所未按规定配置2具8千克干粉灭火器,占隐患总数6.33%。

  2.处罚情况:12月份无行政处罚。

  3.属地隐患情况:坪山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87项,占比14.13%;坑梓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51项,占比11.41%;龙田街道发现安全隐患302项,占比22.83%;石井街道发现安全隐患50项,占比3.78%;马峦街道发现安全隐患148项,占比10.51%;碧岭街道发现安全隐患223项,占比14.66%。

  (五)道路交通领域

  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共检查企业、场所(包含企业,道路,车辆)2815家次,同比上升27.38%,发现安全隐患4973项,同比上升42.25%,整改4938项,限期整改35项,隐患整改率为99.30%;实施行政处罚95次,同比下降16.67%,发放各类执法文书99份,立案查处95起,处罚24.42万元。开展路面巡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4866项。

  1.主要隐患:①人行道损坏3877处(占比77.96%);②交安设施损坏731处(占比14.70%);③路面损坏258处(占比5.19%)。

  2.处罚情况:①客货违章类89宗(占比93.68%),处罚14.3万元;②危运类3宗(占比3.16%),处罚6.02万元;③其他类2宗(占比2.11%),处罚1.1万元。

  坪山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528宗。其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4667宗;查处酒后32宗、醉驾7宗,查处机动车违停523宗,查处不礼让斑马线21宗,查处不系安全带6278宗。

  (六)特种设备领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同比增长6.7%,检查特种设备75台,同比增长2.7%;发现安全隐患7项,同比持平,整改7项,隐患整改率为100%;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立案查处1宗,同比增长持平,约谈警示0家。

  主要隐患:①未张贴使用登记证等标识(占比66.7%);②未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档案(占比33.3%)。

  四、自然灾害总体情况

  (一)森林火灾。全区未接报森林火警,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共持续9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共持续4天。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1次,共持续9天。

  (二)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雨量63毫米,较近5年同期(10.8毫米)偏多483%,较去年(37.1毫米)偏多70%。月平均气温13.6℃,14-19日受强冷空气和降雨影响,先阴冷后晴冷,最低气温仅有5.0℃(沙湖站),最大阵风20.8米/秒(9级,秀新站)。发布寒冷预警信号3次,强季风1次。启动防寒“关注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

  五、值班值守工作情况

  (一)值班值守情况

  全区社会面总体情况良好,带班区领导在值班期间均到区总值班室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各值班组长在值班期间对各街道、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设有值班室的单位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人员均在岗在位。

  区总值班室办理市、区领导批示11件(次);协调处置突发事件66宗,其中较大级别突发事件1宗,一般级别突发事件1宗,其余均为一般级别以下突发事件;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272条(次),电话通知、协调相关单位人员1167人次,开展各类值班值守检查930次,未发现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和通讯不畅现象,各值班部门、值班干部均按区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

  (二)信息报送情况

  区总值班室共接市、区领导批示11件(次),其中,接市领导批示5件、区领导批示6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专报10份;接报突发事件信息、预警信息、重要情况、不稳定因素、值班信息和工作动态66条,发送各类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信息2272条。

  全区信息报告数量前三名的单位为坪山公安分局18份、马峦街道办事处9份、龙田街道办事处7份。在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信息内容全面、详实。

  (三)监测预警情况

  区指挥中心按区领导指示,开展“两线检查”(线上巡检和线下检查),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一是利用视频资源智慧管理系统,开展行人及骑电动车人员违规行为抓拍,共抓拍到骑电动车未戴头盔267人次;对在建工地开展视频巡检124次,未发现异常;对交通安全巡管员在岗情况进行视频点到372次,均在岗值守。二是组织区值班干部155人次对交通安全巡管点位检查186次,并督促辖区街道做好跟踪闭环工作。

  六、形势分析

  (一)深刻吸取消防事故教训。12月22日马峦街道某住宅小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教训极为惨痛。各部门、各街道要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提醒居民要从火灾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特别要紧盯居家火灾风险隐患,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督促居家做好医用酒精、艾灸、电热炉、电热毯、家用排插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特别叮嘱居民群众要注意将衣物、沙发等可燃物远离用火用电器具,做好自身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督促居民群众开展居家“三清三查四关”工作,提升自身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节前道路交通仍需持续管制。本月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环比均为下降,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有所降低。在12月份发生的9宗道路交通伤人事故中,有5宗发生在道路交叉口,仍需重视道路交叉口的隐患排查整治;岁末年初,我区又位于深惠交界,市民出行返乡导致车流逐渐增大,且道路运输行业也将进入传统高峰期,违规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问题更加突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佩戴头盔上路、随意穿插、不按交规行驶等违规现象增多,容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三)节日期间大型活动需引起关注。随着疫情全面解封,又临近“春节”重要节点,群众外出消费游玩热情攀升。景区、商户、公园、花市等将迎来多个聚集性大型活动。要重点关注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影院、图书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室内密集场所和热门景点,严防发生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

  (四)建筑业事故风险依然严峻。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12月以来,我区建筑业市管工程项目已造成2人死亡。年底部分建筑项目为了尽快完成全年进度目标而“抢进度、赶工期”,导致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监理单位未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未严格按要求落实审查、审核、旁站、巡查等工作职责;且受疫情影响,部门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均存在因病减员、带病上岗的情况,现场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明显减弱,造成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素明显增多。

  (五)警惕企业生产高峰安全事故。春节前夕,各类企业进入高负荷生产时期,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安全意识下降,隐患排查、安全防范不到位,叠加疫情影响,部分安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不在位,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近期针对有限空间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对有限空间等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突装备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急需引起属地安全监管部门重视。春节后,由于疫情防控政策变化,全市人口流动数量预计将大幅增加,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部分企业将可能出现“用工荒”,容易出现企业安全管理力量不够、人员交接不足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六)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提升事故风险。临近春节,烟花爆竹需求攀升,当前处于各类烟花爆竹私自运输、存储、销售等行为高发时期。从明察暗访等情况看,在卡口、零售门店仍发现个别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节日期间可能出现零星燃放现象,将大幅提升我区安全监管工作压力,辖区城中村、物业小区等人员集中区域以及河道周边等存在易燃绿植的空旷场所的火灾风险有所提升。

  (七)森林防火形势应加强管控。目前气象条件已呈现冬季气候特征,天气持续风干物燥,林下植被干枯,可燃物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和火灾风险持续升高,加上天气寒冷,流浪人员可能会在林区点火取暖,叠加林边菜农烧草烧杂,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仍需持续关注,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

  七、防范措施建议

  (一)城市消防防范措施。区消安委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一是全力开展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并积极利用多个平台、多种方式开展居民防火用电安全宣传。二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提前研判,紧盯最突出风险隐患、最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场所领域,采取各类措施,全面开展检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住建部门、各街道要压紧压实物业公司责任,加大夜间逐楼层巡查巡防频次,打通生命通道,做好巡查记录。三是盯紧工业园区、建筑工地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防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道路交通防范措施。请区交安委办牵头,一是持续狠抓道路交通“一大一小”(泥头车等工程车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严把重点工程车辆“安全十关”,持续通报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遵章率。二是云巴、地铁16号线相继开通,区交安办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交轨中心、相关街道及时利用各种方法规范地铁出入口交通秩序,在高峰时段用好交通志愿者,有力保障市民进出站安全。三是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在春节前要责成管养单位加强对全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巡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尤其是对地铁站、云巴站点附近道路交通设施开展重点检查。四是持续推动比亚迪周边交通乱象治理,通过在比亚迪路2号门开设路口、在龙坪路(比亚迪路-南坪快速)设置潮汐车道,在比亚迪路东侧及断头路建设货车缓冲区等主要措施缓解交通拥堵。

  (三)大型活动防范措施。公安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各街道要加强大型活动申报审批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压实压细行业主管责任和承办单位管理责任。对于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应急处置预案和人员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展;同时要指导督促做好大型活动现场动态管理,入口安检、总量控制,人员分流、指示导引等措施,防止群众聚集性踩踏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防范措施。区住建局、区建工署、区交轨中心及各街道要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从严整治“抢进度、赶工期”行为,通过查工期、查专家论证、查混凝土浇筑与实际施工进度匹配情况,从重从严惩戒违法违规施工企业。强化危大工程管理,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动工前主动报告、“六不施工”和有限空间“七个不准”等要求;强化高处临边作业、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措施落实;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组织管理人员及一线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运用提级管控、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红色警示、顶格处罚等综合惩治措施,倒逼企业自觉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关键时期安全稳定。

  (五)工业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请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一是要强化对辖区企业尤其是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电镀、粉尘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高峰时段安全监管到位。严格按照“粉6条”“有限空间7条”等作业要求开展全面排查,避免赶工期、拟搬迁、临近放假安全敏感性降低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二是要督促企业做好节前停产准备工作,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组织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节前停工停产的企业安全得到有效管理,尤其是需注重对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粉尘作业等重点领域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三是春节假期结束后,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督促企业必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启用进行检修,对复工人员组织上岗培训教育,严防节后复工复产因人员疏忽大意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各街道必须要求企业确保节假日期间有充足人力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突以及假期前后隐患排查,确保全区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六)烟花爆竹等相关违法行为打击及防范措施。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加大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和排查整治力度,尤其是请交通部门强力查处从惠州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通过深惠两地双向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深惠跨区域共同执法等方式对非法烟花爆竹全流程予以强力打击,确保合力斩断利益链条,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流通渠道,促进标本兼治;请各街道动员辖区消防网格、基础网格、小区物业、居民小组等基层一线力量,加强有关三小门店、出租屋、楼栋等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隐患情况摸排,促进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全力压降烟花爆竹相关事故风险。另外,对前期检查发现的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登记造册,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回头看”;请宣传部门、各街道继续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介,采取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集中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前期查处的有关典型案例宣传警示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鼓励群众移风易俗使用无害电子声光烟花爆竹替代传统烟花爆竹,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七)森林防灭火措施。各相关单位、街道要充分认识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和艰巨挑战,一是要安排好元旦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备勤,检查整理有关的扑火机具物资储备,确保人员、物资能够满足本单位、本辖区火情处置需求。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禁火令、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防火意识。三是要严格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要求。四是巡防护林队伍全员上岗,深入林区、山头、地块开展网格化巡查、隐患排查、路口值守和火源收缴管控。五是区森林消防大队每日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前置到重点林区、区域,第一时间消除火险隐患,确保我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可控。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