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份全区基本形势分析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区生产安全形势平稳。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1.森林火灾。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2次,共持续7天。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1次,共持续3天。区森林防灭火值班室未接报森林火警,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安全平稳。
2.汛旱风等其他自然灾害。全区平均累计雨量28.5毫米,为全市最少,刷新了坪山区历年9月份雨量新低值,较近5年同期(184.5毫米)偏少85%,较去年同期(57.8毫米)偏少51%;最大阵风14.9米/秒(7级,田头站);发布暴雨黄色预警1次,雷电黄色预警7次,雷雨大风黄色预警3次,高温黄色预警2次。启动防汛关注级响应1次。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事件,全区自然灾害形势安全平稳。
(三)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9月份,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3家,同比上升30.39%;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0次,同比上升3.73%;查处事故隐患173项,同比下降52.08%;共实施行政处罚14次,同比下降12.50%;经济处罚金额29.6万元(事故处罚:0.5万元),同比上升8.46%;其中监督处罚金额29.6万元,同比上升8.46%。
二、防范措施建议
(一)持续开展“夜剑行动”专项排查整治。各街道牵头,各部门紧密配合,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辖区特点,持续对六大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隐患整治行动,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全区安全生产严抓严管严打的氛围和高压态势。
(二)道路交通防范措施。区交安委办牵头,交通、交警、交轨等部门及各街道办要对马峦山景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加强道路交通疏解,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民错峰出行,盯紧占道施工作业和道路养护工程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等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机非混行现状。同时,要对近年来发生两起以上交通亡人事故的路段进行复查,杜绝隐患道路环境隐患“回头”;要结合市安委会对我区第二轮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持续提高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头盔佩戴率,积极利用防疫卡口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检查力度。
(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区消安委办牵头、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市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针对十类重点场所,加大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出租屋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以及天面上锁等突出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精准全面发现和严厉打击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显示屏、横幅、宣传栏等阵地,积极发布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内容,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建筑施工防范措施。住建部门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建筑工地宿舍板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各街道要持续盯牢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工地和小散工程临边(临洞口)等高处作业环境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系挂作业绳、高处安全带等防护工具开展隐患排查,全力防范高坠事故的发生。
(五)工矿商贸领域方面防范措施。应急管理部门、各街道要做好国庆节后企业复工复查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醒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节后复工“六个一”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谨防因超强度抢生产、设备机械故障和员工“假期综合征”影响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开展工业园区、企业内闲置、停用、废弃的厂房及仓库隐患排查,严格排查治理违规动火、拆除、焊割等零星作业、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及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风险隐患。
(六)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应急管理部门、各街道要充分认识醇基燃料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顽固性、隐蔽性和极端危害性,深刻汲取长春“9·28”重大燃爆事故教训。重点对“三小”餐饮场所、建筑工地食堂、宾馆酒店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行为,全面防止醇基燃料出现“回潮”现象;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用醇基燃料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严重后果,引导市民群众拒绝使用醇基燃料。
(七)防汛防台风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要持续落实“三个联系”、“四个一”、“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机制和“七个到位”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雷雨大风影响区域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加强队伍、物资、装备准备,随时应对处置突发险情。
坪山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