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本细则所称的引导基金指什么?
答:本细则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基金,其宗旨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二、问:谁是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
答: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为引导基金重大投资事项决策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决策。
三、问: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模式如何?
答: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或增资新兴产业投资子基金、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投资子基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经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引导基金亦可采取直接投资等其他投资模式。
四、问:本细则所称的新兴产业指什么?
答:本细则所称新兴产业主要指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以及为加快抢占新兴产业高地,区委区政府重点支持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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