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事项监管办法的制定有什么意义?
答: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制定的目的是加强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和运营机制,促进集体经济依法有序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大事项范围包括哪些?
答:1.重大规划和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计划及集体用地开发利用计划等。
2.重大资产资源处置,包括公司股权变动、集体用地建设(含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集体用地及物业等资产转让、账面价值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投资购建、非农建设用地的调整置换等。
3.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对外投融资、贷款、担保抵押、债权债务处置、经营班子薪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拆迁补偿款及征(转)地补偿款使用、集体股收益使用及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等。
4.公司章程规定的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关的影响股东重大利益、影响集体经济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投资构建指的是什么?
答:投资构建通常指的是投资兴办或参股企业。
四、股份公司购买股票、购置土地、物业等属于投资构建吗?
答:股份公司购买股票、购置土地、物业等是属于投资构建。
五、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对集体资产和集体股管理行使的权力有哪些?
答: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可以行使建议权、质询权、监督权。
六、股份合作公司的哪些事项须纳入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交易服务机构集中交易?
答:1、单项物业月租金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物业出租项目。
2、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以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货物和服务项目。
3、集体用地合作开发、城市更新等项目。
4、物业转让以及评估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转让。
5、其他涉及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的重大资产处置项目。
七、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交易服务机构指的是?
答:指的是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