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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一) 具有坪山区户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办法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非户籍家庭成员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享受待遇的。
(二)人均年集体分配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深圳市坪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坪山区保民生精准救助帮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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