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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区域总面积约19.14平方公里,本管理清单适用于坪山区金沙-碧湖先进制造业园区评价区域内新建、改建及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及环境管理工作。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坪山区金沙-碧湖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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