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近年来,坪山区公职律师队伍初具规模,积累了相关实践经验。为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公职律师管理,理顺公职律师职责,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坪山建设,特制定《坪山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