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的生产活动往往涉及多个行业或领域,致使监管责任在不同部门间出现交叉或重叠,容易导致某些环节监管真空或责任推诿现象,人为造成监管盲区,同时也容易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指导意见,推动辖区工贸企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工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特意推行工贸企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
工贸企业的生产活动往往涉及多个行业或领域,致使监管责任在不同部门间出现交叉或重叠,容易导致某些环节监管真空或责任推诿现象,人为造成监管盲区,同时也容易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指导意见,推动辖区工贸企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工贸企业高质量发展,特意推行工贸企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