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阅读
繁体版
英文版
移动版
政务机器人
智能语音导航
轻触这里关闭目录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有,对获得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和行业赛前三等次且在区内经营的企业或获奖后落户区内的项目,予以最高100万元的产业空间相关开支资助,同一项目在多级比赛获奖的,按照更高层次奖励金额进行差额奖励。
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