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背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2月在四川成都考察时首次提出公园城市理念,特别指出“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公园城市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行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深圳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圳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公园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文件,充分衔接落实《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年)》等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