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八大配套文件访谈实录
主持人:黄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演播现场。
黄郁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据我所知,坪山区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八个配套文件,是坪山区首套完整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其实我们特别想知道出台这个办法的背景是什么呢?
黄郁明:说到出台办法的背景,我要先介绍一下我们坪山的国企情况,以往我们坪山只有坪山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一家国企,在近两年我市“东进战略”的大背景下,为了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坪山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承担的重要作用,我们区陆续成立几家国有独资企业,比如说我们的区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区东进战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区鼎铉商用密码检测公司等一级企业。可以说,区属国有企业发展势头向好,规模逐步扩张(资产规模从原来23亿接近目前的91个亿)。
近年来,中央、省、市不断出台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企监管体系。我们区以前的监管政策相对比较薄弱,只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国企监管制度体系远未完善。那么,从落实中央、省、市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服务和管理区属国企的实际需求出发,迫切地需要出台一套国企监管制度体系,满足我区国有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主持人:黄局长,那我们制定的这套国企监管体系,体现的监管思路是什么?有哪些现实意义?
黄郁明:我们这套国企监管体系,主要是从履行出资人职责出发,体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责任的国企监管思路。从现实意义来说,一方面吸收了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方向,更加适应我区国企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将出资人职责涉及的产权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纳入制度体系,有效填补了政策监管空白。
主持人:我们知道,这套制度体系的出台经过科学谋划,充分听取多部门的意见,多次论证,最终得以通过施行,这套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黄郁明:坪山的《国企监管办法》制度体系,是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以管资本为核心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建立国有产权保护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国企监管办法》制度体系采取了“1+8”形式, 其中:“1”为母办法,主要是规范原则性的企业监管内容,“8”为八个配套文件,是国企监管事务的具体细则。我主要为大家解读一下母办法。
母办法分七章,共五十二条,分别为总则、产权和资产管理、企业预算及经营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人员、薪酬及考核、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附则等。其中:
第一章总则,列出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区出资企业的界定及分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架构以及党组织建设。《国企监管办法》制度体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对区出资企业实行“区委-区政府-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区国资监管部门(区国资委)-区直管企业”的五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架构。
第二章产权和资产管理。主要明确企业设立以及产权变动的审批权限及其审批程序。其中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和直管企业参股企业的设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事项,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委审核后,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对国有产权变动事项,除涉及国有控股权变动事项、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对区属国资国企战略布局有重要意义的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外,其余产权变动事项经区国资委或区国资领导小组层级即可完成审批,合理地划分各级职责,体现决策权下放,进一步加快国企工作效率。
第三章企业预算及经营管理。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外部市场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围绕自身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并主要根据企业资金流等财务信息,预先从业务、资本、筹资、资金和费用等五个方面对年度内企业经营活动做出合理测算,以此将内部各业务机构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从而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行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适用于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企业全面预算分为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资金预算和费用预算五个方面。
第四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善政府预算编制,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部门后将上缴收入的3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突显了国企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准后,各直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须进行预算收支调整的,由企业提出方案报区财政部门按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人员管理。企业推行定岗定员、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合同制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人机制。企业实行用人计划、薪酬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企业应科学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每年末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业务总量,在定岗定员方案规定的员额总数内,编制本企业下一年度用人计划,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年度人员与薪酬预算方案。
第六章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从强化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监督、内部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比如说选派财务总监度、实行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落实监事会报告制度等。
第七章是解释条款,主要涉及《国企监管办法》的解释机关、施行日期和法规效力等。
主持人:好的。那您认为坪山区出台的《国企监管办法》有哪些亮点?
黄郁明:应该说,这套制度体系,我们是花了不少心思的。一是突出坪山亮点。《国企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在贯彻中央、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注意吸收国家、省、市深化国企改革要求及我市各区制度设计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坪山工作实际,从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制度体系。相比我市其他兄弟区的国企监管办法,我区《办法》及配套文件更全面,内容更新,融入国企党建要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制度,注重突出坪山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二是决策审批权力下放。相比以往的国企决策审批流程(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均需报区委区政府决策),这套《办法》及配套文件明确国企管理架构及各级职责,将绝大多数重大决策事项下放区国资领导小组,体现我区设置的“区委-区政府-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区国资监管部门-区直管企业”五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架构,有利于国有企业高效运作。
三是便于操作落实。围绕可操作性,一方面,《办法》在形式上采用“1+8”形式,“1”为母办法,是规范原则性的企业监管内容,八个配套文件作为国企监管事务的具体细则,可根据各上级文件机动修订;另一方面,《办法》对国企监管重大经济事项做出精准定性,在《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企业资产损失按照金额大小和影响程度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和特别重大资产损失,比如一般资产损失,按照100万元至300万元(或资产损失不足100万元,但资产损失金额1%以上、5%以下不良影响)划分,可操性强。
主持人:黄局长,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各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如何保障?
黄郁明:今年以来,区国资委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经济发展战略,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对象涵盖国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企业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此外,我们按照市里最新薪酬改革方案,正加紧研究制订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下一步,将进一步出台相关办法,并扎实开展企业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及任期绩效,有效将企业产出与投入结合起来,聚焦到落实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具体任务中来。
主持人:好,谢谢黄局长为我们解读《深圳市坪山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八个配套文件。作为深圳市坪山区首个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各项规定十分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创新性。这套办法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相信我们坪山在这套制度体系基础上,一定能够有效促进我们的国有企业加快建设坪山,早日实现“一心五区”发展蓝图。我们的解读节目到此结束,感谢黄局长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的访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