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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 发布时间:2019-01-02 15:14:00
归档标识 2020年06月15日



  《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市民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主办的解读坪山科技创新政策系列访谈,今天由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副署长熊云洋同志来为网友们解读修订后的《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就是科技创新二十条的配套政策。熊署长您好,首先,请和网友们打个招呼。

  熊署:各位市民网友大家好!

  以下内容的问题由主持人提出,由熊署作出解答。

  1. 是否能够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次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修订的背景呢?

  答:为加快建设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打造深圳东部产业创新中心,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早日将坪山建设成为后发优势明显的科技创新引领区。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上级政策文件法规要求和2017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受理和审核情况,我署牵头开展了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的修订工作。在原有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的基础上,我署全面梳理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对比国、省、市科技创新先进区,结合坪山产业特色和未来发展定位,修订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等配套文件。根据《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款,我署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进行了总额测算,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提出申请,预计2019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测算3.2亿元。建议安排3.21亿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坪山区修订后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已经出台,请问这次的新政策有哪些特点呢?

  答:这次的科技创新政策突出体现了覆盖面全、扶持力度大、普惠性强、申报简便四大特点。政策制定突出科技创新,强化企业主体,引导人才、技术、项目、平台、资金等创新资源的集聚,从单项产业技术的“点状创新”向全产业技术的“链状创新”转变,涵盖了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和孵化链的各个环节。在以往政策基础上,加大了扶持力度,对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坪山区重点产业给予重点扶持。政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诉求,制定了大部分是核准类的政策条款,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均可获得资助,普惠性强。在申报环节,采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接受申报,优化申报流程,精简表格材料,易于操作。

  3.这次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资助的对象有没有变化?

  答:资助对象没有变化,但是资助对象申请条件有一些小的调整。这次的科技创新政策资助对象原则上均为科技型企业、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组织机构或个人,总体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种情况,具体为:

  单位申请需满足的条件:(一)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二)为坪山辖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科技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等组织和企业,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五)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个人申请需满足的条件:(一)遵纪守法,近三年无犯罪记录。(二)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这次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配套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实施办法》重点提高了创新人才、平台、企业创业、优秀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化、非产业类单位科研活动等方面的资助力度。在创新人才资助方面,政策增加了上级行政部门认定的创新团队自行投入资金的资助,按照投资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未获得上级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水平人才或创新团队项目,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在创业企业资助方面,不仅把创客创业资助的资助从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还增加了创业企业创新产品的资助,单个单位资助最高300万元。在优秀企业资助方面,对进入上级行政部门独角兽、瞪羚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并给予不超过1亿元的基金跟投等。

  《管理办法》修改了对单位或个人不予资助方面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修改后的不予资助为: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5.不同的科技企业需要关注的政策对象是不同的,能不能简要说明一下不同类型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政策有哪些呢?;

  答:对所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组织机构都可重点关注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产业用房租金资助、科技贷款贴息贴保等普惠性政策。对处于培育期、初创期的创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重点关注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科技中小企业创业资助、产业用房租金资助等条款。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可申请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对“独角兽和瞪羚”等优秀的科技企业,可申请优秀科技企业奖励。对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的企业除可申请生物企业奖励、新能源企业奖励资助、市场准入认证奖励外,还可重点关注重点产业领域的上浮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及获得深圳市资助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申请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资助。对开展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单位,可申请创新平台新建资助、创新平台提升资助以及国际创新中心资助等条款。对开展科技创新空间建设和运营的单位,可申请科技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和改造资助、众创空间运营资助、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资助、科技创新园区运营资助等政策条款。对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单位,应重点关注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科技创新联盟资助、科技创新交流和活动资助等政策条款。对开展对外合作的企业,可申请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等条款。对在科技创新领域已取得一定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重点关注科技获奖奖励、知识产权奖励、标准化奖励、国家、省、市科技配套奖励等政策。

  6.我单位是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并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企业,我单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最高上限是多少?

  答: 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并经税务部门备案的科技型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100万元的研发投入奖励。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的企业,奖励金额上浮20%。

  7.我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并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可以拿到资助么?

  答: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层次人才在坪山区创办的企业,按人才层次,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资助;同一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本项资助。

  8.申请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政策上有没有什么限制呢?

  答:申请本项资金资助项目的企业,应书面承诺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3年内注册地址不迁离坪山区,不改变在坪山区的纳税义务。

  9.我单位已获得药品GMP证书初次认证,请问可否申请奖励呢?

  答:可以。对取得药品GMP证书(含首次认证或再认证)的生物企业,以及获得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10.我单位参加政府行政单位举办的科技创新类竞赛,获得了一等奖,可以申请奖励吗?

  答:在坪山区内依法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获得行政单位举办的科技创新类竞赛前三等奖的,国际、国家级赛事分别给予2万、1.5万、1万元奖励,省、市级赛事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11.坪山区这次的科技创新政策中创新团队创业方面的资助有没有变化呢?

  答: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项目资助增加了新的条款,包括:1、对创新团队项目自行实际投入资金的50%(场地费除外),另行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2、对参加上级行政部门最后一轮评审未获得认定的创新团队项目,按照最后一轮评审分数的排名,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3、对未获得上级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水平人才或创新团队项目,按照项目的综合评估情况,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4、对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创新团队项目单位的人才成员,按照人才层次,分别给予每年15万、10万、8万、6万元的个人住房租金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12.我单位已获得深圳市创客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可以在坪山区申请后续奖励吗?

  答:对获得深圳市创客服务平台项目资助的,经核准,给予运营单位市资助金额50%、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助。

  13.我单位是区级众创空间,已成功孵化若干“种子企业”,可以申请奖励吗?

  答:可以。对已认定的坪山区众创空间给予运营管理机构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成功孵化“种子企业”的众创空间,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成功孵化一个“种子企业”,根据“种子企业”规模或投后估值金额,分档次给予众创空间最高6万元孵化奖励,每个众创空间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14.我单位是在坪山注册落户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申请怎样的奖励呢?

  答: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孵化器认定的,一次性给予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最高3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按省、市资助额的50%,给予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最高250、2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已认定的坪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最高150万元的资助。

  15.我单位是一家技术转移机构,致力于将国内外高校的知识技术成果向坪山区企业转化,可以申请奖励吗?

  答:在坪山区落地的技术转移机构,对其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向我区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资助,对向区外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资助,技术转移机构年度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16.请问对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弥补产业链创新链薄弱环节,重点引进的创新平台,最高资助金额是多少?

  答: 对于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弥补产业链创新链薄弱环节,区政府重点引进的创新平台,最高资助金额上浮20%。

  17.我单位想申请创新平台新建资助,请问资助方式是什么?

  答: 本资助计划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属核准类,区级创新平台属评审类。

  18.请问重点产业领域指的是什么?

  答:重点产业领域是指: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