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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 |《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4-02 09:39:00
归档标识 2020年05月17日



  《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访谈实录

  主持人:黄局长,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演播现场。

  黄郁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据悉,坪山区于2017年初启动原《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修订工作, 您能否首先介绍下修订背景吗?

  黄郁明:好的。为强化股份合作公司的规范管理,原坪山新区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公开的意见》(深坪发〔2014〕2号),该《意见》较好地强化了政府监管、规范了股份合作公司的日常运营。随着坪山行政区的成立以及新形势的变化,《意见》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一是适应“新区转区”的需要。2017年为坪山成立行政区,原新区时期的制度已不适宜在行政区继续适用,应当及时修订完善。

  二是与相关政策法规衔接的需要。党的十九大将“党领导一切”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写入党章,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上的核心作用须在 “三资”管理文件中充分体现。

  三是预防基层腐败的需要。强化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对从源头上预防基层腐败问题、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修订《意见》,进一步规范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黄局长,能否和我们介绍下目前的《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有哪些主要修订亮点?

  黄郁明:《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是对原《意见》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加基层党建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必要强调基层党组织在“三资”管理中的领导、支持、监督作用。本次修订,增加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三资’管理的作用”相关内容,明确股份合作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基层党组织实质性研究,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股份合作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的发展。

  (二)独立制定重大事项监管制度,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为规范股份合作公司“三资”运营处置,保障基层稳定,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对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考虑到原重大事项相关内容比较零散及不够细致,我区有必要单独制定《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对重大事项监管内容进一步完善。由于《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中对重大事项目录已有规定,故本次修订删除了《意见》中关于重大事项目录清单的部分。

  (三)增加“三资”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部门监管。根据深圳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建设运用工作检查情况反馈和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本次修订,增加了综合监管系统管理责任分工等内容,明确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及区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公司在集体经济综合管理系统运行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四)增加街道组织实施审计的相关内容,加强内部审计。由于区审计部门职能调整,本次修订,删除了《意见》中“一年一审计”的相关内容,将区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股份合作公司的审计工作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并增加任中审计的规定,由区审计部门对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审计工作给予指导。同时,根据职能分工,增加由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的规定。

  主持人:好的,谢谢黄局长对《关于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和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解读。该文件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相信能够有效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和运营机制,促进集体经济依法有序健康稳定发展。我们的解读节目到此结束,感谢黄局长百忙之中来参加我们的访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