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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1-06-11 15:52:40

  深圳市坪山区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圳市坪山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圳市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措施》(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1+4”文件)即将正式施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修订背景

  2017年以来,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形成了“1若干措施+1管理办法+N专项”体系。“双区驱动”背景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最新工作指示和产业发展新需求,启动了新一轮政策修订工作。

  一是适应新发展形势与部署,需抢占先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国各地正抢先布局新一轮经济发展政策,推动“新零售、新金融、新制造、新技术、新能源”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落地实施。坪山区正落实区一届五次党代会部署,瞄准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五大战略定位”“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围绕“一心两区”新定位(深圳圳东部中心、深圳高新区核心园区、深圳未来产业试验区),聚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3+X产业发展高地。在此背景下,亟需修订《管理办法》等“1+4”文件,以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助力坪山区发展战略落地实施。

  二是部分政策到期或废止,需整合提升。2020年8月起,因部分政策即将到期需修订,分批次开展了政策修订工作。“实体经济20条”(指的是1若干措施)于2019年底到期,且具有随着专项政策变化而频繁修订的弊端,不再出台。《管理办法》作为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纲领性文件,需强化专项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的安全可控。根据坪山区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政策精准度提升的需要,将《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拆分成制造业和服务业两个专项政策。《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调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不够,且因机构改革后职能重新划分,该政策到期废止。此外,同步修订了到期的集成电路、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最终形成了“1管理办法+N专项”的产业政策体系。

  二、政策修订依据与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形成政策合力、提升科学性与竞争力、解决核心问题、强化资金安全”四大原则,针对性解决目前政策申报及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据此修订了《管理办法》等“1+4”文件。

  一是与上级政策错位互补,形成强大合力。《管理办法》等“1+4”文件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支持方向一致,并新出台或修订相关配套政策,形成自上而下同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合力。

  二是进行全方位对比,保持政策科学性与竞争力。政策体系上,对比了市内外典型地区,沿袭了我区专项资金的管理架构,结合区工信局服务重点产业的职责,形成了“1管理办法+N专项”政策体系。政策内容上,广泛调研区内制造业、服务业、集成电路等企业,听取行业专家的意见,完善了政策的引导方向、支持方式、门槛设置。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策精准度与可操作性。加强与法律顾问、审计、司法、检察院、法院等多主体沟通力度,完善了问题解决机制,《管理办法》对政策执行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及持续监管。聚焦解决坪山区经济发展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制造业、服务业、集成电路、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分别修订了企业关切的条款,提升了政策普惠性及企业获得感,强化了政策的精准性、引导性、效益性。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实现了全流程闭环管理,涵盖政策出台、制定申报指南、正式申报、专项审核、外部监督、资金拨付等17个环节,形成了“制定监管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事前制度,明确申报要求;优化事中督导,形成多方监管模式;加强事后监管,开展自查与复审”等典型做法。

  三、目标任务

  《管理办法》等“1+4”文件的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条款,突出政策支持重点,从而更好地结合坪山区产业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推动经济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任务:

  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坪山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加快构筑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格局,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融合发展产业生态。

  二是增强政策实操性。逐条梳理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完善制造业、服务业、集成电路、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政策条款,增强政策的实用性与操作性,使政策更加严谨、合理。

  三是提升政策覆盖面。加强政策的宣传,提高各类申报主体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能迅速查询到可在坪山区享受到的政策支持,最大限度保证政策覆盖面。

  四、主要修订内容解读

  (一)《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修订内容解读

  1.根据最新部署要求对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进行调整,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涵盖的政策进行完善。

  2.删除区纪委监委相关职责,补充完善税务、统计等相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同。

  3.增加统计地在坪山区的要求,提升产值归集成效。增加“严重失信”内容,加强对申报主体的管理与规范。

  4.删除预算管理,避免与“总则”内容重复。为保证受理与审核流程的规范性、科学性,修订项目受理及审核流程。邀请区统计、司法等部门及区人大、区政协的相关经济部门和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关于专项资金拟资助计划情况的报告,并接受其质询、抽查、审核。

  5.增加统计地、纳税地等情况,以及获资助单位职责,实现监管的合理性、合法性。增加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新增对出现财政预算不足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说明,以及明确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申请,体现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杠杆作用。完善政策衔接的说明,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二)《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政策修订内容解读

  1.将《深圳市坪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招商引资、服务业、商贸业等相关条款删除或单独出台政策,修订政策名称为《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

  2.贯彻落实制造业强市战略,支持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创新、环境”三大核心环节。

  3.根据国家、省、市及坪山区部署要求,完善政策目的与依据。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完善区工信局职责。新增统计地的要求,并明确申报主体。

  4.新增总部企业产值增长与地方财力贡献要求,新三板挂牌奖励仅针对精选层企业,产值达标奖励门槛从1亿元提高至5亿元,新增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贡献突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获得投资机构认可企业的支持,推动坪山区形成“总部企业、上市企业、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高质量企业梯队。

  5.提高优化战略性新兴企业扩产增效奖励门槛条件,鼓励更契合坪山现阶段需求的优质企业发展壮大。

  6.调整优化技术改造支持、品牌质量创优支持政策条款,删除不再认定或含金量不高的支持条款,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工业投资力度,提升品牌质量。新增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和创新中心引进培育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支持,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新增首批次新材料研制企业支持,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力度。

  7.新增区级特色产业园区专业化的产值及增速奖励,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发展。新增支持绿色金融、发债、融资担保,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删除企业自行参展,突出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重点。对公共服务平台调整为按国家、省、市认定分梯队支持,鼓励运营单位将公共服务平台做优做专。

  (三)《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政策修订内容解读

  1.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趋势和需求,构建“3+4”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重点支持金融业、数字经济、商贸业三大领域发展,精准支持专业服务业、会展服务业、工业设计、服务贸易等四大特色领域发展。

  2.优化金融业创新发展支持。新增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地方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和科技支行等新兴金融机构落地支持;调整股权投资机构扶持方式;设立金融贡献奖、金融创新奖。

  3.新增数字经济发展支持。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百强企业、高成长企业落户发展,鼓励数字经济专业园区建设;大力扶持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支持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高端软件产品与服务研发,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标准认证;支持企业应用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基建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智慧物流发展,鼓励开展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推广服务、标准制定、认证测试等数字化服务的公共平台建设。

  4.完善商贸业发展支持。新增知名连锁品牌首店开设和“坪山手信”“坪山老字号”特色商业评选支持,调整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等大型商业发展扶持梯度,以及制造业企业销售公司新设扶持方式,分类优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扶持力度。

  5.优化专业服务业发展支持。重点支持会计审计与咨询服务、法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用服务等领域发展,调整专业服务机构落户扶持门槛,鼓励建设专业服务业楼宇;降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营收增长奖励门槛,新增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引进支持;支持法律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支持公益法律服务发展,分类别为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用房支持;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合作,重点支持联营律所设立、港澳律师内地执业、双证律师执业。

  6.丰富会展业发展支持。新增会展企业落户和成长支持,优化符合重点产业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以及其他对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行业)的专业展览、会议和赛事扶持;丰富品牌展会展览认证扶持。

  7.调整工业设计发展支持。新增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支持,以及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耦合发展项目支持,优化提升工业设计获奖扶持标准。

  8.扩大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新增保税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或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新增对纳入商务部统计平台的服务贸易企业支持,保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维修、通关查验支持。

  9.为了提高专项资金扶持对象针对性,同时清理实施难度大、可操作性差、资助门槛低、与现行政策不匹配的政策条文,删除现代物流和服务业的物流评先评级奖励、服务贸易评优评级支持,删除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删除行业组织设立支持。

  10.修订及明确部分专业名词表述,使标准更规范。对文件生效日期、失效文件、规范性表述等进行调整。

  (四)《深圳市坪山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政策修订内容解读

  1.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要求,调整政策架构,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持续创新和优化产业配套环境三大方面出发,构建新的政策框架体系。

  2.提升政策支持力度,增加政策支持覆盖面,对单个企业的资助总额修订为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的财力贡献限制。

  3.对实施难度大、可操作性弱、企业申报少的部分政策条款进行删除,删除了原政策中支持联合项目研发、支持军工合作和境外研发中心建设、支持首购首用3条政策。

  4.围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引进环节分别针对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企业制订相对应的落户支持条款,并提高企业租用生产或研发办公用房的资助力度;在培育环节,针对不同类别集成电路企业新增了各规模梯次相对应的奖励政策,激励企业扩产增效,同时也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5.围绕促进产业持续创新,提升企业EDA软件购买和使用、IP购买和复用、测试验证等重点产业技术环节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在区内开展流片和测试等。

  6.响应集成电路国产替代发展的趋势,引导企业开展自主可控的芯片设计,新增对企业利用开源架构进行芯片设计的支持。

  7.支持构建区内产业内循环,新增辖区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的产品,为区内企业提供产品验证等支持。

  8.围绕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支持,优化企业贷款融资条款的表述,保留企业用电和环保的支持条款,新增企业洁净室建设支持。

  9.围绕集成电路技术人才发展,按照市场化人才评定方式,以人才薪资为标准新增人才薪酬奖励政策,同时对企业开展人才培训也给予支持。

  (五)《深圳市坪山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资金支持措施》政策修订内容解读

  1.调整政策框架,将“扶持对象和条件”调整为“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方式、标准”。

  2.明确了制定宗旨、依据、实施部门、扶持对象及条件。完善部分条款表述,将“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修订为“每家企业同一年度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将“按投资额”修订为“按单个项目以上技术服务费发生额”。完善国家、省、市级称号奖励条款,完善不予资助情形、资金申报流程等表述。

  3.详细规定了对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绿色制造体系、节能技术与平台等扶持范围,以及扶持方式和标准。

  4.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增加对“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试点园区”的扶持内容,同时结合实际,增加对“生态工业园”“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绿色企业”的扶持内容。

  5.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删除部分扶持项目;取消对“绿色建筑”“建筑和道路废物”“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城市矿产”的扶持内容。

  6.对申报资金的材料和程序进行规定,有效规范了资金申报流程。进行了名称解释,明确政策的实施期限。

  五、涉及范围

  《管理办法》等“1+4”文件适用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注意事项

  年度资助或奖励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须提供获得资助或奖励之日起3年内不迁离坪山区的承诺书。

  七、新旧政策差异

  (一)机制更加完善,强化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管理办法》中新增两大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流程和制度体系。一是建立通报会机制,强化人大、政协、审计、财政等相关单位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二是建立绩效自评机制,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的科学性、合规性。

  (二)体例更为清晰,注重政策的产业链提升导向

  在制造业政策中,围绕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创新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三大方面,重点支持扩产增效、技术改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方向,强化产业链深层次合作,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产业发展生态。集成电路政策进一步增强资助企业的获得感和政策的实用性,从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促进产业持续创新,优化产业配套环境等三个方面着手,深入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业政策、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政策也调整了整体框架,政策架构更加清晰。

  (三)支持更为精准,突出政策的高质量发展导向

  在制造业政策中,重点支持优质企业的增长与成长,以构建高质量企业梯队,并支持企业关键技术突破、品牌质量提升和企业技术改造。在服务业政策中,为满足新阶段下制造业发展所衍生的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精准扶持专业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等领域,增加有效供给。在集成电路政策中,围绕企业开展关键技术与材料设备的研发等进行重点支持。在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政策中,取消支持绿色建筑、城市矿产等条款,增加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等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内容。

  (四)方向更具前瞻性,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引培

  在制造业政策中,新增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相关条款,以发挥辖区内制造业龙头企业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提升。在服务业政策中,新增数字经济章节,从数字经济集聚、壮大、核心技术攻关、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等方面全面构建数字经济新业态。在集成电路政策中,新增企业利用开源架构设计芯片、企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条款,以推动产业创新发展与落地。在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政策中,新增碳达峰、碳中和示范试点园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