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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坪山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全流程管理指导意见》

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1 19:30:49
归档标识 2022年05月31日

  一、编制背景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人才安居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确保管住、管好保障房,以打造高品质安居社区,实现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与区域系统的公共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进一步促进以房聚才的政策落地,切实做好我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目标,住房保障中心牵头拟定了《坪山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全流程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材料。

  二、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中提出了“住有宜居”的目标;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提出“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的工作要求。

  (二)市区级现行法规政策文件。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坪山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性为支持文件。

  (三)“1+3+N”政策文件。其中“1”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 号),“3+N”文件中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由市住建局主持编制,现已完成征求意见,暂未正式出台。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上级指导意见。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精神,进一步梳理国家、广东省,尤其我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政策文件,反复研读“1”文件和即将出台的“3”文件,提纲挈领,掌握文件精神,在上级文件指导下编制。

  (二)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1)全面梳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在用地选址、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分配、使用和运维管理等阶段,查找全流程管理中的堵点和漏点,完善工作机制,提炼各阶段管控要点;(2)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关于交通、教育等区域系统的公共服务配套,社区公共配套和商业业态打造,确保“三同步”建设; (3)全面纳管,分类管理。实现市、区城市更新和招拍挂配建、新供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的全面管理。

  (三)问题导向、节点把控。梳理近年来关于我区保障性住房信访投诉的焦点问题,研究分析、举一反三。按照问题归口和属性,制定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设计和审查要点。关口前移,重视前期规划设计阶段管理,做好技术标准与工作机制衔接,确保前期规划和设计落地。

  (四)先试先行。通过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全流程管理梳理,借鉴其他区域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先试先行意见和做法。

  四、预期效果

  实施的目标效果,一是无差异化建成。实现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与商品房外观立面一致、建设标准相同;二是社区融合管理。社区居民共享服务配套,和谐共生,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三是逐步探索管理措施,优化工作机制,力争打造我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标准;四是打造“样板小区”,推进新建保障房项目向“以群众需求为基础,打造高品质一流社区”方向发展,系统化、机制化解决公共服务设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