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高龄老人普惠帮扶实施方案》(深坪民规〔2017〕1号,后简称《方案》)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对坪山区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及标准进行了明确。根据2019年9月25日印发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后简称《通知》),从2019年10月1日起,对我市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由于《方案》与《通知》中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不一致,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废止《坪山区高龄老人普惠帮扶实施方案》(深坪民规〔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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