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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7-06-01 18:00:00
归档标识 2018年10月20日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结合坪山实际,制定了《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遴选办法》)。该办法强调了重点产业项目的范围、细化了遴选流程、划定了门槛和标准、强化了履约核查机制,确保了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工作的可操作性。

  一、针对对象和范围

  《遴选办法》作为对《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进行具体化和操作化的文件,针对的对象和范围与上位法一致,都是针对产业项目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品牌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填补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空白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或市政府审定的其他项目类型。

  二、产业要求

  重点产业项目的产业类型必须属于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发展类,同时满足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导向目录及相关指标,包括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税收产出率等。

  三、申请用地的主体资格

  《遴选办法》从企业的注册地、注册时间、营收规模、行业排名以及核心技术能力等方面设定了门槛,达到门槛的企业才符合申报重点产业项目的资格。通过量化的标准,大大减少遴选过程中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市场的自主选择权,实现重点产业项目优中选优。

  四、遴选流程

  重点产业项目遴选采用的是自下而上的遴选程序,需要经过项目启动、局内业务会议、联席会议、征求意见、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审议、公示6个环节。

  五、权利和义务

  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出让底价适用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出让底价按照评估价的70%确定。同时,重点产业项目需与区产业主管部门签署产业监管协议,产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用地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并依法依约处理。

  《遴选办法》按照体现刚性原则、适度创新、便于具体执行和结合坪山实际、面面俱到、对标高新园区的要求进行制定,确保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完整闭环、有据可依。接下来坪山区将严格按照《遴选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工作,积极引进一批重点产业项目落户区内,将《遴选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