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深圳市坪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8-03-23 19:09:00
归档标识 2020年01月02日

  一、背景依据

  为加快坪山“后发优势明显的科技、产业创新引领区,集群优势凸显的新兴产业核心区”建设,加快新增优质创新空间,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产业用房租金成本,扩大租金资助范围,鼓励企业长期在坪山发展,将单个企业每年可获得的租金资助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

  三、目标任务

  加快新增优质创新空间,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解决的问题

  降低企业产业用房租金成本

  五、注意事项

  入驻企业(机构)有隐瞒真实情况、伪造有关证明等骗取资助或骗购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管理主体启动资助资金追回程序,载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给予其享受专项资金资助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