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驱动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型企业集聚的深圳东部中心,坪山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坪山区实际,依照《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一、制定背景
经济的发展依靠科技推动,而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强力助推,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驱动科技型企业发展,编制《操作细则》做为《若干措施》的配套文件,为坪山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一揽子的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为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的建设出一份力。
二、制定依据
《操作细则》依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府规〔2018〕22号)、《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18〕16号)、《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规〔2019〕4号)等文件。
三、发展目标
针对坪山区科技型企业的需求、金融扶持力量薄弱的痛点,制定《若干措施》配套文件《操作细则》,目的是通过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融资租赁、投贷保租联动、搭建科技金融平台等一系列举措,加强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互动合作,缓解坪山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确保企业在经营发展关键期能渡过难关,发展壮大,促进坪山科技、金融双腾飞。
四、政策内容解读
《操作细则》由五章组成,分别为总则、操作细则、受理与审批、检查和监督、附则,分章节对《若干措施》申报进行了以下规定: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
阐述了《操作细则》制定的背景及相关政策依据,支持原则与制度、支持的方式、对象以及不允许重复申报的特点。
(二)第二章“操作细则”部分
分条目对科技信贷支持计划、科技信贷风险奖励、入孵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补贴、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资助、保险机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科技融资租赁支持计划、金融服务创新鼓励计划各政策条目不同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进行说明,并明确了材料提交说明。
(三)第三章“受理与审批程序”部分
说明了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接受项目资助申请的依据文件,申请法人或其他组织于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查询、填写或上传相关材料。
(四)第四章“检查和监督”部分
明确《操作细则》各类支持计划监督和检查依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第五章“附则”部分
明确了《操作细则》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发布相应配套的申请指南,明确《操作细则》的实施日期与有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