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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信息来源: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18:07:06

  一、背景依据

  坪山区正全力构建以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需迫切完善孵化育成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当前,区内孵化载体在专业化服务、金融支撑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亟须出台专项政策,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撑“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由区科技创新局牵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预计政策实施期内(5年),打造不少于3家聚龙孵化载体,孵化优质企业不少于60家;组建不少于1个产业孵化联盟,联系不少于50家知名机构加入联盟;认定不少于2家“聚龙科创园”,通过运营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园区服务能级;新增不少于10家区级孵化载体。

  三、主要内容

    (一)促进高水平孵化载体建设。对认定的“聚龙孵化载体”运营单位,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资助和年度全额实缴租金补贴,并依据运营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运营奖励。

    (二)促进高品质孵化园区建设。对经认定的“聚龙科创园”,根据年度运营考核结果给予当年度最高100万元运营奖励。

    (三)促进产业孵化联盟发展。对经审核认定的产业孵化联盟,依据年度运营目标完成情况给予运营单位每年最高200万元运营奖励。

    (四)促进孵化载体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将上年度通过孵化载体自有或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所获资金总额,纳入孵化载体运营奖励条款。
    (五)促进孵化载体质量提升。对区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连续两年给予运营单位每年最高4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每年根据运营评价结果予以孵化载体最高50万元运营奖励。

  四、惠企利民举措

    (一)支持高水平孵化载体建设。该措施拟通过强化“点”的引领,打造“聚龙孵化载体”核心示范点。通过“低成本+以投带引”创新模式,建设改革“试验田”和服务“标杆”,并配套“建设资助+租金补贴+绩效奖励”的组合政策,显著降低优质运营机构成本,引领全区孵化载体提质增效。

    (二)推动高品质孵化园区建设。该措施拟拓展“面”的承载,建设“聚龙科创园”高质量产业集聚区。通过设定产业集聚度、高新技术企业占比等科学标准,引导园区从传统“房东”向现代“产业服务商”转型,为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产业空间。

    (三)促进产业孵化联盟发展。该措施拟畅通“线”的链接,组建“产业孵化联盟”中枢纽带。有效串联分散的孵化器、服务机构与创新企业,打通信息壁垒、资源堵点和服务断点,构建全链条孵化的“主动脉”,凝聚协同创新合力。

    (四)提升孵化载体金融服务能力。鼓励孵化载体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该措施拟深化“金融赋能”,创新孵化载体投资激励机制。将股权投资额纳入孵化载体运营奖励条款,推动其从基础服务提供者向价值投资者转型,构建“孵投结合”新生态,为企业持续注入资本动力。

    (五)推动孵化载体提质增效。鼓励通过合作开发、委托运营等方式,围绕坪山高新区建设打造一批配套完善、品质优良、专业突出、链条完整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该措施拟突出“质”的提升,构建“分级评价+动态激励”的质量提升体系。设立区级孵化载体认定奖励,通过连续两年的培育,引导载体梯次成长、持续升级。同时,由区科技主管部门实施年度运营评价,根据结果给予差异化运营奖励,形成“以评促建、以奖促优”的良性发展机制,全面提升区内孵化服务能级。

  五、涉及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条款规定,且在坪山区范围内实际开展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各类主体。

  六、关键词诠释

    (一)“聚龙孵化载体”指利用创新型产业用房或参照其租金标准管理的物业所打造的孵化载体。

    (二)“聚龙科创园”是坪山区重点打造的专业化孵化园区。

    (三)产业孵化联盟指企业间为提升市场优势、拓展业务领域、应对共同挑战而建立的协作与资源整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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