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爱卫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推进健康坪山建设,制定了《坪山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健全监督机制”。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2021年深圳市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健康影响评估具体办法。202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深圳市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各区人民政府(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可以参照本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本辖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逐步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系统评估以区政府或区有关部门名义出台的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共卫生安全、人体健康、生物安全和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影响,为推进健康坪山建设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总体目标、职责分工、评估事项、评估程序、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推进健康坪山建设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我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委员会,启动健康影响评估工作。2026年起持续完善全区健康影响评估体制制度,初步形成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社会健康治理格局。
(三)职责分工。坪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统筹管理全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政策制定部门参考《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参考范围清单》,负责对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全区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区爱卫办对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四)评估事项。一是评估对象。拟以区政府或区有关部门名义出台的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评估内容。评估对象对公共卫生安全、人体健康、生物安全和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影响;三是基本原则。健康优先、统筹兼顾、科学有效、公平普惠。
(五)评估程序。健康影响评估程序分为部门初筛、组建专家组、分析评估、报告与建议、反馈确认五个步骤。政策制定部门筛选应当开展评估的规划或者规范性文件,组建健康影响评估专家组;专家组通过评估,提出增强积极影响、减少或消除消极影响的对策及建议等,并撰写报告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应当将评估报告作为修改完善拟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的重要参考,并将采纳情况反馈至区爱卫办。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辖区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科学规范开展。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健康影响评估人才队伍,总结提炼亮点和典型经验。三是加强监测监督,定期组织对重点规划或规范性文件进行健康影响因素及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分析。
四、惠企利民举措
政策制定部门在拟定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时,应主动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增强对公共卫生安全、人体健康、生物安全和医学伦理方面的积极影响、减少或消除消极影响,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实现关口前移的治本之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健康的各种隐患,守住健康“红线”,避免各种损害人民健康事件发生。
五、涉及范围
拟以区政府或区有关部门名义出台的涉及公众健康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初步确定了16家单位根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的政策参考范围清单,做到“应评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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