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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6:43:0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促进绿色低碳产业的政策措施,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目标任务

  《管理办法》作为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的纲领性文件,依据国家、省、市、区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而起草,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流程和制度体系,保障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等专项政策在实施过程更加安全可控。目标任务如下:

  一是明确资金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增强部门间的工作配合,规范相关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对资助对象、专业机构、政府部门等所有涉及单位的管理与规范,建立完善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与依据、专项资金类别、使用原则、审核与资助方式、预算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分工”,包括主管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职责、审计部门职责、其他部门职责。

  第三章“资助对象和范围”,包括资助对象、资助条件、不予资助情形。

  第四章“受理与审核”,包括项目受理、审核方式、审核流程。

  第五章“专家评审”,包括评审小组职责、专家评审程序、评审内容。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包括资金追回、获资助单位职责、违规违纪违法处理、社会监督、绩效管理。

  第七章“附则”,包括资金控制、解释部门、政策时效。

  四、涉及范围

  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是区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能。

  五、惠企利民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和分工、资助对象和范围、受理与审核、专家评审、管理与监督等条款,将推动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