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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16 15:00:00
归档标识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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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占栋,男,经济学博士,中观经济研究所所长,深圳市科技专家库评审专家,深圳市应用经济研究会理事。致力于经济增长、新兴产业集聚与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为推动坪山区金融改革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坪山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的中小企业投资,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以及规范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日前,坪山区根据国家和省市等相关文件,参考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有关管理制度,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办法分章分条对引导基金的定义、资金来源、运作原则、管理架构和职责、运作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和说明,确保引导基金规范管理和运作。

  一、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过程中,由于社会资本先天的逐利性,造成在部分领域存在投融资“市场失灵”。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通过政府注资增信和适当让利,撬动社会资金,有利于弥补投融资“市场失灵”。通过政策实现定向支持创业初期的新兴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有效引导社会投资,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已不是市场投资的主体,通过引导基金的设立,可以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吸引多倍以上的机构投资者资金、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等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到投资中来,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三)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

  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转变政府职能,而发展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市场机制选择优秀的基金管理机构,由专业管理团队在市场上筛选项目,对重点产业和薄弱领域的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进行投资,大大提高了投资效率。

  (四)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投融资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基金的运行,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与项目补助等传统投入方式比较,引导基金实现了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从直接到间接、分散到集中、无偿到有偿的转变,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坪山区出台的《管理办法》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管理架构清晰

  坪山区政府独资设立深圳市坪山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成立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作为引导基金重大投资事项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区财政局,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作为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同时履行投资公司股东、管委会办公室职责。同时,为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对接,建立财政科技、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投资项目对接机制。

  (二)运作管理可操作

  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坪山,对投向创新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子基金,要求子基金投资于在坪山注册登记的企业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2倍,其中在子基金存续期内,注册地迁入坪山、被坪山区注册企业控股且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坪山的项目所对应投资额可计算为子基金投资于坪山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