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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坪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8:11:00
归档标识 2022年08月23日

  苏秋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金融管理专业副教授。

  坪山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改革开放40周年重要节点上再出发,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东进战略”实施等重大机遇。目前,坪山依托国家级的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金字招牌”,初步打造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以及无人驾驶等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随着坪山区的经济不断发展,区财政收支规模也进一步壮大,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开展面临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挑战。为配合坪山区的发展战略,更好地为坪山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与时俱进,为今后坪山的发展提供更加完善可靠的项目工程,提高财政投资的政策性、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坪山区财政局组织制定了《坪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为《办法》)。

  《办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依据充分

  坪山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等规定,结合坪山区实际,制定了《办法》。

  二、内容全面,责任明确,各操作环节时间节点明晰

  《办法》明确了财政评审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评审内容;明确了区财政部门、社会中介机构、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的相关职责;项目评审从送审条件、申报程序、受理时限、评审程序、评审时限,到正式出审核结果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财政资金及评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等内容;评审工作细化,规范了项目评审各节点的时限、项目复核及异议处理等细则。

  三、《办法》有助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加强监督管理

  财政投资评审作为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决算评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

  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别是与本地经济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工程建设,其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需要经过科学的评价审查,以确保财政投资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使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应用。

  该办法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办法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另一方面,该办法有助于规范评审程序,提高评审效率,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的行为,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