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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 转型发展是股份合作公司的必由之路

信息来源: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8-03-25 13:53:00
归档标识 2020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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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晓江,深圳市委党校副局级校委委员,教授、研究员,深圳市委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广东省委省级形势政策宣讲员。

  日前,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坪山区促进社区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目的是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细则》实施将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股份合作是我国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形式。其前身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农村合作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为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经济形式。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后,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原农村集体经济演变为城市集体经济,即现在的股份合作经济。深圳经济特区初期,大力发展“三来一补”产业,股份合作公司以其独特的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深圳的产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深圳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股份合作公司的优势不再明显,而短板日益突出。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公司治理等,都难以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细则》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也是为了解决当前突出的问题和难题。

  股份合作公司当前最迫切是转型升级。要改变“物业经济”“出租经济”的模式,主动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细则》在这方面的意图非常明确,提出盘活自有老厂房、工业区物业,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国有企业承租集体经济物业。这些措施能够完善目前股份合作公司的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改变单一的物业经济模式,以适应全区、全市产业发展要求。

  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需要制度保障。《细则》的出台是从制度上确保股份合作公司的产业调整,有非常明确的鼓励、奖励性措施。在物业改造方面,股份合作公司的建筑物改造为生产用途项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资助800元;改造为宿舍、饭堂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资助900元;改造为办公、研发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资助1000元;在引进企业方面,每引进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股份合作公司30万元,每引进一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股份合作公司20万元。

  我市股份合作公司数量很大、物业很多,都需要转型升级。坪山区政府的做法有现实性和前瞻性,其成功的经验将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