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高级经济师许鲁光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结合坪山实际,制定了《坪山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遴选办法》)。通过《遴选办法》明晰重点产业项目的范围、细化遴选流程、划定门槛和标准、强化履约核查机制,对《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进行具体化和操作化,方便了区里对重点产业项目的遴选管理。
坪山区《遴选办法》有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一、办法把握好了原则性和适度创新的结合,便于实际操作
(一)《遴选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对《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衔接和细化,确保了相关条款有据可依,总计四章十六条。
(二)创新性方面增加了重点产业项目的产业要求、意向用地单位申报条件;设计了系统的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流程和申报要求;同时,提出了“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及常设成员和非常设成员,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
二、结合坪山实际,系统完整,对标高新园区
《遴选办法》从决策机制、工作职责、意向用地单位申报条件、认定程序及资格审查和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完整闭环、有据可依、结合实际。
(一)决策机制,通过成立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使决策更加科学规范,小组成员包括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局办的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环节中每个成员单位负责的具体内容。
(三)意向用地单位申报条件,一是明确了重点产业项目必须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最新版)》中的鼓励发展类,符合市、区产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本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与实施细则。二是量化了重点产业项目意向用地单位的指标和门槛,高标准,高要求,对标高新区。在注册地、注册时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行业排名、核心技术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要求,促进精准招商,确保重点产业项目优中选优。
(四)认定程序及资格审查,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分为招商引资部门对项目启动、局内业务会议、联席会议、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审议、公示6个环节,明确了重点产业项目自下而上的遴选程序,明晰了牵头单位和责任主体。资格审查上,明确了经公示确定的遴选方案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应作为设置产业准入条件以及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监管机制,重点产业项目和一般产业项目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端制造项目,由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与用地单位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包含产业准入条件、总投资额、投资强度、投产时间、产出效率、税收产出率、产值能耗等内容。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定期对用地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履约核查报告。